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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JSZC-320100-JZCG-G2024-007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2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G2024-0074 

项目名称: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375.028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宁检大厦主楼、辅楼、检察办案中心以及办公区域院落及政府有关部门对本院划定明确的卫生责任区等提供保洁、保安、安检、客服接待及工程维修、接待室、洗衣房、理发室、健身房、备勤房管理、车辆管理等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备案承诺书。 提供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9 09:00 - 2024-04-28 09:3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站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秣陵路108号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85206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人:孙祥

联系电话:025-68505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祥

电话:025-6850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