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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2800亿PPP项目 江苏采购中心重点在三方面下功夫
发布时间:2019-05-14

集采2800亿PPP项目 江苏采购中心重点在三方面下功夫

作者:王跃宁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9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明确要求省级以上试点示范项目在省级政府采购平台组织实施。截至目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已完成94个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涉及交通、保障性住房、市政管廊、环境治理、教育、养老、医疗等多个领域,投资总额约2800亿元。

  

  从已完成的这94个项目来看:一是吸引了各类企业参与竞争。中标社会资本中国有企业52家,占比55%(这其中:央企35家,占比37%),民营企业42家,占比45%。二是竞争程度在各行业分布不均。市政工程、道路交通、环境治理等行业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民营资本也多有参与;轨道交通等大型基础建设项目社会资本参与度较低,竞争不激烈,基本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唱主角。三是竞争程度与项目运营要求及建设规模密切相关。运营要求高,建设施工量不大的项目,如:特色小镇、养老项目,竞争不激烈;反之,运营要求低,建设施工量大的项目,如:市政工程、道路交通项目,竞争较激烈。四是采购方式的选择较为单一,基本是公开招标。有77个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占比82%,4个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2个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这2个项目也是因为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只有11个项目选择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占比12%。

  

  PPP项目自2014年开始实施,实施时间不长,相关采购政策法规不完备,且项目本身也较为复杂,周期长,投资大,涉及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关注度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边学、边干、边总结、边提高,在采购过程中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程序不走样,制定标准不变通。

  

  一是在规范化、标准化上下功夫。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采购结果公示、公告等一系列标准范本;制定了PPP项目委托、采购文件审核、专家确定、保证金的收取退回、开评标组织、采购结果确认等一系列工作规程。在资格条件的设定上,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特点和建设运营需求综合考虑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合理设置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保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在评审因素的设定上,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考虑社会资本竞争者的技术方案、商务报价、履约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置采购评审标准,确保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和质量效益提升。工作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始终坚持程序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必须到位、不走样;坚持采购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坚持采购文件归档齐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持全过程公证,所有采购过程均邀请公证机构参与。

  

  二是在化解矛盾,减少质疑上下功夫。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对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较为熟悉,对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不太熟悉,尤其是对PPP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不太熟悉。为此,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非常注重宣传沟通解释工作,让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充分认识理解支持政府采购。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做好宣传沟通解释工作:一是借助江苏省财政厅金融处每年举办的培训班,培训班除了财政部门的同志参加外,还有项目实施机构的同志及中介咨询机构的同志;二是借助项目采购前与项目实施机构和中介咨询机构的沟通交流;三是借助项目答疑会。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方面宣讲PPP项目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介绍采购中心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工作要求;另一方面,也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凡是涉及采购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社会资本合作方或项目实施机构无论是电话咨询还是上门问询,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都要求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通过沟通,使项目实施机构进一步认识到政府采购中心不是PPP项目推进中的障碍,是帮助项目实施机构更广泛、更有效地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平台;通过沟通,使社会资本方进一步认识到政府采购中心是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通过沟通,使项目实施机构、社会资本合作方更加支持配合我们采购中心的工作,消除误解和隔阂。已完成的94个项目,没有因为采购中心的工作出错而影响项目的实施。

  

  三是在提升服务效能,提高采购效率上下功夫。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提升服务效能,提高采购的成功率,减少废标率。如:尽可能减少社会资本的投标成本,中心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200万元,投标保证金只需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7点前汇到中心账户,除预中标社会资本外,其余的均在第二天退回,对社会资本汇出的保证金,中心提供实时查询,确保按时到账。尽可能避免社会资本在投标文件中因疏忽大意导致的无效投标,中心要求尽可能减少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部分,对社会资本的投标文件封装,只要求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即可。组织开好项目答疑会,会上,就投标文件制作、签字盖章、保证金缴纳方式、标书(开标一览表)密封递交等可能出现无效投标的情形提醒社会资本关注,就项目报价提醒社会资本注意,不得采用选择性报价,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可能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