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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采购常见问题解析】第二问
发布时间:2020-05-19

【国有企业采购常见问题解析】第二问

来源:招投标采购培训网

招标人无法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定标或签订合同该如何处理?


1、什么是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在开标后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2、 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法完成定标或合同签订应采取哪些措施
 
      如出于某些原因,招标人确实无法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货物、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均规定,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同时还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重新招标。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行政规章并无相关强制性规定。
 
 
3、 其他应该注意事项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同时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和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延长的,则视为撤回投标,其投标失效。另外,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设置合理的投标有效期。过长的投标有效期可能导致投标人为了规避风险而不得不提高投标价格,过短的投标有效期又可能使招标人无法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从而导致招标失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第65页)。     

      

在设置投标有效期时,要充分考虑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异议处理、定标以及合同签订等可能存在的工作延误。一般情况下,投标有效期设置60-90天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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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2003〕30号)       

第二十九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九部委令〔2013〕23号)     

第二十八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2003〕2号)    

第四十六条 评标定标工作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的,拒绝延长的投标人有权获得补偿。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 1号)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真实的响应。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在投标有效期内应当有效。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科工财审〔2012〕1402号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未能完成评标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者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