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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全方位、深层次推进政府采购改革
发布时间:2024-09-23

高水平、全方位、深层次推进政府采购改革

——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姜爱华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入分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谋划和部署,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前瞻性、开创性、战略性的理念创新和重大举措,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政府采购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决定》为未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擘画了发展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圈画了工作重点。政府采购改革必将从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角度助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相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政府采购的相关表述更加体现了高水平、全方位、深层次的特点,即从国家治理视角高水平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全方位发挥政府采购作用、以新发展理念深层次推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从国家治理视角高水平推进政府采购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政府采购是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采购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支脉,对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采购秉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是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力量;政府采购具有促进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创新等政策功能,是实现国家治理的有效手段;政府采购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有着一系列国际规则和标准,是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关键领域。因此,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提出“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进程”,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又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主旨演讲中进一步提出:“主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深化国有企业、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领域改革。”

此次《决定》中的高频词汇之一是“高水平”,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等,这对高水平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国家治理视角高水平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一方面,要沿着2018年中央深改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提出的改革路径,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另一方面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以及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Business Ready,简称B-READY)等,不断完善国内政府采购规则。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全方位发挥政府采购作用

《决定》提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政府采购深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高度融入各项改革之中,能够助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方位发挥政府采购作用,就是要按照《决定》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找准政府采购的发力点。

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推动作用。《决定》在第二部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六项改革任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提出,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并且提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近年来,我国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磅举措,如2019年财政部出台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提出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以及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等。2023年底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完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加快支付采购资金等。今年财政部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提供全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这些改革举措,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未来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引领,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和细度上下功夫。

二是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支撑作用。《决定》在第五部分“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第十七项改革任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提出,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具体来说,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把依托政府各种权力、信用和资产资源取得的收入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同时,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也要求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这些改革举措会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税体制改革效能。

三是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助推作用。《决定》在第七部分“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第二十四项改革任务“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中提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第二十六项改革任务“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中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这些改革是我国近年来政府采购的工作重点,并且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对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规定和做法进行清理和整治,并且注重与外商投资者和企业沟通,积极解决他们在政府采购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未来,要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开放,并从制度层面加以推进,在政府采购法修订中明确政府采购领域“中国境内生产”的具体标准,保障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此外,《决定》还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改革内容中提到了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内容,未来需要综合统筹、全面发挥政府采购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推动作用。

以新发展理念深层次推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决定》提出,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新发展理念是引领政府采购改革的“指路灯”,同时,政府采购改革也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这尤其体现在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功能中。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涵盖支持绿色发展、支持中小企业、支持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鼓励科技创新等内容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体系。“政策功能完备”是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相比,此次《决定》中关于政府采购改革的部署,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决定》在第四部分“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第十四项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财政部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这一新的采购方式,通过“两给两共”,确保推动创新产品从需求、研发到应用推广的一体化管理,更好地支持应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未来要在不断探索实践中,用好合作创新采购方式,最大化发挥政府采购对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贡献。

二是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推动作用。《决定》提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近年来我国在绿色采购方面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取得新进展,绿色建材采购持续推进。未来要进一步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实现绿色采购覆盖货物、工程以及服务领域,将碳足迹管理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政府绿色采购需求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全链条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