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招标投标云网 南京招标投标协会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刊物 - 2016 - 2016年第一期
剖析招标代理行业发展现状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应对措施
发布时间:2016-05-19

剖析招标代理行业发展现状

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应对措施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姜一帆

  随着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建设领域的逐步推行和不断完善,招标作为一种能够优化资源配置的采购方法,已逐渐深入人心并成为公共采购方式的主流。与此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应运而生,并在近年来得到蓬勃发展,在推动招投标制度的实施、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提高招标效率、节约建设投资等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在招标代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行业体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多方面也凸显了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我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招标代理机构立身之本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这是对招标代理机构性质的界定。它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为市场主体提供招标服务的专业机构。在代理招标的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技术、信息优势为招标人提供咨询,规范采购行为,节省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桥梁,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的投标人,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的牵线搭桥为招标人服务,促进了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进步,这正是招标代理在市场上的立身之本。

  二、规范招标代理行业行为的应对策略

  (一)加强法律推广力度、健全完善法律体系

  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宣传力度,应向投标人开展法制宣传,向心存不轨者明示法律规定,大敲警钟。招标投标是一个竞争过程,应当有严格的规范,保证它是公开进行的,公平合理的,《招标投标法》作为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起到了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奠基作用,使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招投标活动有法可循。

  与此同时,我们要尽快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市场的法律体系。如:建立投标人和投标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信用指数体系,一旦发现其有违法投标行为经查实的,即限制其直到取消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或物资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迫使投标人自觉遵守“依法、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同时,要拓宽监督渠道,建立监督网络,加大对举报违法投标人的奖励和保密措施,用法律手段管理招投标市场,让招投标这一新生事物步入法制轨道而健康成长。

  (二)注重招标人员素质培养、提高招标代理服务深度

  为提高队伍素质,增加招标代理工作的技术含量,应注重人才队伍培养,实行专业化分工,注重对技术和信息的积累,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和注册执业资格考试。招标代理机构接触面广,长期在市场第一线,对市场了解比较充分,这是招标代理机构的优势,通过长期的积累,使从业人员对专业内的新技术、新装备等信息了如执掌,从“博士”变成专家,为招标人提供有价值的咨询,逐步提高招标代理的服务深度和“含金量”。

  (三)规范招标工作程序、加强招标工作周密性

  第一,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提高工程交易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建筑市场的公开竞争。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和公开交易信息,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公开透明的阳光操作来打破暗箱操作,在招投标中应用信息化技术,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减少人为因素,为招投标活动提供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加强投标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工作是严格市场准入、保证有序竞争的重要环节。针对资格预审工作中存在的评审不规范、透明度不够以及投标人围标、串通投标等问题,迫切需要改进资格预审办法。特别是审查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挂靠”违法分包的问题。

  第三,对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从公开的形式到内容做出严格规定,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并不得附带投标人难以接受的不公平的条件,一经公开,便不得随意更改,凡是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四,正确使用标底,合理确定和预防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只能依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报价是否合理等情况的参考,而不能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也要防止出现“低报价高索赔”、“空手套白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应当要求其做出合理的解释,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担保,否则,即可认定其以低于成本。本价竞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废标处理。

  第五,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评标委员会肩负着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责任,也掌握着投标人能否中标的决定权。评委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评标结果,在招标活动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因此,应当严格规范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和评标活动,在评标过程中始终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标活动原则。评标委员会人数应当符合法定条件。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对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的评标专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六,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收费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不得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管理。对行使或变相行使行政监督和管理职能,以服务机构名义参与招投标代理活动的违法行为,要限期予以纠正。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区域开展业务,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登记备案等方式变相加以限制。

  招标代理行业正处在发展阶段,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是发展中难以避免的问题,有些问题与我国的体制改革紧密相连,要在改革和发展中逐步解决和完善。笔者认为,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方向,应该是逐步从程序型服务转变为技术咨询型服务,通过自身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最终向交钥匙工程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或工程咨询公司发展,这是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工程管理经验已证明了的结果。

  三、招标代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地位缺乏社会认同,宣传推广力度不够

  社会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认识度不够,很多招标人觉得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一种浪费金钱、浪费时间的行为,更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有正规资质的代理机构。

  (二)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体制不健全,现有法规不完善

  由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兴起较晚,我国对于这个行业的监管力度还不够,现有的规章制度又缺乏系统性,过于笼统,机构服务类的招标规章制度还不健全,因此“同体监督、多头管理”的问题非常普遍,很多代理机构甚至无底线地迁就招标人。还有些投标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跟其他的投标单位共同围标或者串标,更有甚者出卖自己公司的标底,严重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市场的秩序。

  (三)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甚至不具备从业资格

  从事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具有职称的比较少,大多都是使用别人的证件开展业务,流动性非常大,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成长缓慢,工作质量很难让人满意。有的工作人员连工程造价投标书还需要请外人进行编制,招标文件比较粗糙,内容也不完善;还有些工作人员不懂法律程序,致使文件漏洞百出、失误接连不断,给代理机构造成很大损失。

  (四)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混乱,招标工程质量很低

  招标代理机构缺乏审核管理职能,对员工疏于管理,很多代理机构都是靠钻法律空子得以注册的,工作人员大多都是“临时演员”,需要时就来,不用了就走,大部分都是无档案人员,后期服务无法保障。

  (五)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乱收费的现象

  招标代理机构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在现今的社会竞争中,由于代理机构过多,相互竞争激烈,缺乏诚信度,为了获取代理业务,有的代理机构甚至自己赔钱,打压竞争者,或使用一些非法手段获取利益。很多机构都是以“不收费、少收费”为幌子承接代理业务,一旦开展业务后就找各种理由开始乱收费,想方设法帮助投标单位以超低的价格中标,再在工程运行中变更一些项目费用,对某些隐性项目收取高额费用,导致最后工程完成后高额结算。

  四、相关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相关部门应当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下、参照国外的一些比较完善的制度、结合本国实际情况,推出一部新的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约束的管理办法,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使其无法钻空子。其中应该明确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应对招投标活动的整个过程进行督察,而不是单一地对前期工作监督;并且要跟监察部门密切配合,提高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一系列操作程序,并要对违规操作的行为实行重罚。

  (二)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成立专职人员档案

  招标代理机构要持续性的发展,应当先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与委托人沟通。提高业务素质不是说从书本上照搬,一定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进行实践。在提高业务能力的同时,思想道德也很重要,要努力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其使命感,不徇私、不触犯道德底线,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针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不稳定性、流动性,建议由专门的机构对从业专职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备案、存档。只有进行了备案的从业人员才可以有权代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投标的活动,保障委托人的利益。

  (三)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准入机制

  要对代理机构的申请资质严格把关,只有从源头控制才能防止后续一系列的问题。强烈禁止招标代理机构与委托人私下接触交易。要将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防止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趟浑水,趁机捞钱。

  (四)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机制,加快信息化的建设

  借鉴国外比较完善的机制,学习人家的先进经验,综合自己的情况,建立适合本国市场经济的信用体制,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等级划分、信用等级评价等,及时将失信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公开化。建立网上公共平台,把所有信息(包括违规行为、信用考核等)加入平台,使得大家都有知情权,能够明白自己究竟该选择什么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如何让工程招标工作真正公开、公平、公正,是摆在建筑行业面前的一大难题,只有使工程招标的各个环节都公开化、透明化,才能促进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行业规范是当务之急,这是约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向着健康方向发展的指南,是提高服务质量的标准。监管机构要真正坚持与落实监察与检查制度,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管,违反法律法规的要立即查处,切实规范市场交易,降低工程造价,利用资金,创造效益,给招标代理机构创立良好的口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一定会迎来更加良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