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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逼人招标代理机构亟待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6-05-19

形势逼人招标代理机构亟

待转型升级

 

《中国招标》周刊记者 武文卿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说:“如果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及时调整自身的定位,不能适应电子化的发展趋势,将服务内容从简单的采购流程服务拓展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必将失去竞争力。怎么转,怎么进行全流程的服务?要依靠电子化。”

  记者从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获悉,20161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圳举办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经验交流会,明确编制电子招投标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16年完善制度和技术体系,2017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2018年实现互联互通。

  会议要求做好四项重点丁作:一是要完善制度规范,健全电子招标投标制度标准体系;二要加快平台建设,包括加快建设交易平台和引入更多的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规范行政监督平台;三是推广试点经验,在2016年底对试点进行全面的总结验收;四要加快互联共享,让电子招标投标成为整个公共资源交易的先行者和排头兵。

招标代理机构须适应电子化趋势

  【代理机构、第三方开发的交易系统要与交易中心进行对接,当然这种对接会带来管理上的难题,甚至带来利益上的冲击。要知道,国家是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而不是在强化、固化传统的管理方式。】

  莅临经验交流会、并作重要讲话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在阐述电子化对于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的重大作用时表示:“如果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及时调整自身的定位,不能适应电子化的发展趋势,将服务内容从简单的采购流程服务拓展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必将失去竞争力。怎么转,怎么进行全流程的服务?要依靠电子化。”

  林念修说:政府试点单位要侧重探索创新体制、机制,为电子招标采购市场化发展、实现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对不适应电子招标投标要求的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打破制度约束,增强统一性和权威性。”

  参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张治峰围绕备受关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何定位等问题一针见血地指出:代理机构、第三方开发的交易系统要与交易中心进行对接,当然这种对接会带来管理上的难题,甚至带来利益上的冲击。

  张治峰态度坚定地告诉与会人士:“在信息化时代,当交易实现全流程的时候,交易中心应该定位在哪里?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我们是顺应潮流,还是抱残守缺?交易中心要尽早谋划、部署转型,在电子招投标的情况下该如何发展?要知道,国家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而不是在强化、固化传统的管理方式。”

整合为了规范市场秩序

  【根据国务院63号文颁发以后整合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方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目的并不是由政府去代办市场主体做的事,而是要通过推动互联网电子化交易体系,建立市场信息透明聚合的机制,强化社会公众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2016113日,在《招标采购代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小林讲到,国务院63号文关于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核心要求是整合、共享市场交易信息。通过大力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制度,才能真正建立市场信息一体开放、公开透明、聚合共享机制。由此,可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聚合监督作用,强化市场主体自律,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从而建立市场开放统一、公平竞争的机制。所以,整合平台并不应该由政府去代办、包办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或交易服务。

  为此,国家建立了电子招投标的制度,并在国务院的“互联网+”行动计划中写进了一句关键性的话:“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大力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制度”。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致力于积极实施“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计划,推动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主的市场第三方主体建设和运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此《规范》中写进了电子招标投标的内容。希望通过大力推广运用电子招标投标,强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自律规范,完善我国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应该说,这对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行业是一次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应当积极适应电子化发展的时代要求,通过运用电子化交易和代理服务方式,取代一些简单粗浅的交易服务并提高代理服务效率。同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应当着重于研究策划招标采购方案,围绕项目管理全过程或者产品全生命周期提供系统服务,着重于深化招标采购专业服务并提高代理服务水准。

规范、引导代理服务转型升级

  【电子化最主要的核心价值作用就是通过信息共享体系,把市场应有的专业标准、主体能力信用和行为在公共服务平台上集中动态公布出来,以接受社会的监督和选择。同时,《规范》也尽可能地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引导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转型升级。】

  李小林认为:电子招标投标最主要的核心价值作用就在于建立和运用动态公开及聚合共享的市场信息体系,通过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将法律法规、专业标准,市场竞争状况以及主体能力信用动态聚合公开,并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接受社会公众的立体监督和自主选择。这无疑是创新规范市场秩序的一条可行途径。为市场主体自律评价和自主选择交易对象提供了基本条件,为政府简政放权,改变封闭式的审批认定方式,实现事中、事后监督方式奠定了基础。

  因此,减少和取消政府审批认定许可将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除了依靠法律法规调节约束市场行为外,行业必须做好标准体系的建设,包括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能力,因而在《规范》当中,又增加了招标师能力标准和职业道德标准的条款,成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让主体自律评价和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所需要的基本要素。

  在李小林看来,《规范》主要着重于从这几方面来引导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转型升级:

  首先围绕项目全过程管理需求,实现立体的转型、形式的创新。所谓立体的转型就是要从以前招标代理服务的以点到线的一个服务链,展为以点到面的一个服务系统。

  ”从点到线“就是从原来招标采购环节向上下游延伸,上游可以策划方案,下游可以配合管理,提升了招标核心价值,这是纵向。横向,可以跟相关专业结合,包括造价、监理等;另外,在专业的深度、精细度上进一步拓展;招标代理服务已不局限于传统的工程以及相关的货物或服务,现在招标代理机构向各个领域拓展已成招标代理服务的趋势,正所谓”立体的转型,形式的创新“。

  李小林介绍说:《规范》尽可能地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把一次招标所需要的资格预审与企业集中采购和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接起来。如何将集中采购制度下重复做的一项工作与一次性招标对接呢?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在《规范》当中对此已有所衔接。也就是,集中采购单位可以通过公开组织一次资格预审,约定招标项目内容范围、标的物类型和招标采购时间,后续约定时间内集中重复采购同样内容和类型的标的物,只要满足充分竞争,无需再重新组织资格审查,而邀请原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这既能够满足公开招标下一次资格预审的要求,也可以适应集中采购操作要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操作。

《规范》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核心要求

  【《规范》对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核心要求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于政府采购的一些代理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来提供服务;二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对于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范围和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第五业务部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岳小川在《规范》发布会上向媒体解释说:在编制《规范》时,主要是依据《招标投标法》,尤其注意到政府采购对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有具体特殊要求,专门设置了一个货物分则,其中有一部分是对政府采购的要求。

  《规范》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核心要求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政府采购的一些代理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来提供服务;二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范围和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至于如何面对“政府采购的服务类项目越来越多、不少工程类项目需求也难确定、采购复杂和专业性强的特点”等问题,岳小川建议从这些层面来考量:

  一是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服务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服务的需求,加大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在编制政府采购需求时应当按照规定,必要时可以征求专家的意见;对于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还要征求社会公共主体的意见。

  二是考虑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特殊性,《规范》在编制中也注意到要求代理机构应该扩大服务范围。

  三是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在《规范》中设立专节。

  四是《规范》的适用范围还是很宽泛的。

市场监督和规范方式的探索

  【监督和规范市场行为,应由不同的层次、不同的主体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这就是政府立法实施监督,行业制定标准引导自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约束市场主体诚信守法。】

  李小林最后特别强调:人们往往习惯于在法律框架下,由政府部门出台相应规定并且直接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但随着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做法显然已经很难适应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迫切需要建立法律政策、技术标准以及与职业道德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体系,共同调节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同时,监督和规范市场行为,应由不同的层次、不同的主体发挥不同的作用。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督,行业依靠标准引导自律规范,社会公众发挥监督作用,才能约束市场主体诚信守法。

 

  (来源:《中国招标》周刊2016年第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