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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发布时间:2016-11-22

招标代理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文/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熊建国

 

  招标投标与改革开放同步。现代意义的招投标历经了《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范化、制度化洗礼,实现了由审查性招标向市场化招标、服务型招标的转变,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其中,招标代理机构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面对经济发展和招标工作新常态的新要求,迫切需要加强招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迫切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在强长板、补短板、树新板上下功夫,也迫切需要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在推进改革发展中进一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推进招标代理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是适应招标代理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的现实要求。招标代理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着招标代理机构价值量的大小。首先从供给端看,《招标投标法》出台的十多年问,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到2013年全国已超过6000家,市场竞争非常充分;再从需求端看,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投资增速放缓,加之建筑业放开非围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招标的限制,同时政府投资模式改革从单一直投向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转型,招标业务市场需求在持续下降,总体呈现供大于需,这是招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现实基础。

  二是适应招标代理市场规则导向变化的本质要求。规则保护是长期以来支撑招标代理机构发展的重要保证。2002年,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简称“1980号文”),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招标代理机构从此有了规范收费的行为准绳和权威依据。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进行了部分调整,但维持实行政府指导价。2016年,这一规则发生根本性变革,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废除“1980号文”,至此招标代理收费全面取消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化。推进招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市场化趋势的本质要求。

  三是适应招标代理市场监管模式变化的必然要求。资质管理是过去10多年间招投标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也是招标代理机构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石。2000年以后,国家各部委相继对自己管理的招标项目实行招标代理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资质管理,这在一定时问内催生了很多规模大、资质齐全的招标代理公司。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各部委相继取消或下放招标代理资质,变事前管理为事中、事后监管,表现为检查抽查和惩治处理的力度加大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加快适应监管严厉化的趋势,是招标代理机构的必然选择。

  大力推进招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现实路径

  一是强长板。立足现有专业优势,加快从专职化向专业化、程序化服务向增值化服务转型。招标工作牵涉面广、涉及行业千差万别,既有共性,也有特性。程序化的招标技能已愈发不能满足日益个性化的招标市场需求。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迫切需要下大力气提高专业技术能力,既要掌握过硬招标技能,实施更加精准的程序化、规范化服务,更要具备提供招标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善于发现并解决招标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树立“专精特新”发展理念,立足行业或细分领域,做专、做深、做精、做细,坚持走专业化发展之路,致力成为专家顾问型的招标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品牌意识,大力弘扬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努力推出市场“急需紧缺”的中高端服务产品,着力破解招标代理市场“供大于求,但供不满足于需”的结构性矛盾。

  二是补短板。着力依靠创新,破解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单一问题,摆脱发展的瓶颈制约。要围绕项目建设的全流程,大力发展招前咨询和招后管理的链式延伸服务,致力拓展项目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监理、项目管理、专业评估、环境影响咨询等业务,加快从单一的招标服务向多元化的大工程咨询服务转型。要聚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大力发展综合咨询服务,在PPP可研咨询、实施方案制定、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等方面下足功夫。要着力加强相关领域人才引进培养,强化高端人才战略储备,大力推进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树新板。适应电子招投标发展趋势,创新服务理念,加快从线下活动向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转型。要发挥招标代理机构在“互联网+招标”中的应有的主力军作用,促进电子招投标更加精准发力。招标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复杂工程,最基础的是程序,最核心的是经济、技术等方面的“活化”劳动。招标代理机构具有专业人才团队、专家库资源和丰富招标经验等诸多先天优势,是“互联网+”在招投标领域的最理想“搭档”。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招标采购代理”,着力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线上、线下”活动中的全流程一体化组织作用,通过电子招投标、“互联网+招标”,使招标代理机构从事务性的程序性、标准化服务中解放出来,在实施方案制定等经济、技术等活化劳动中大显身手、大有作为。要树立平台化的新思维,创新业态模式,加快从招标服务向服务招标的深刻转型。

  努力为招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打破条块分割的利益壁垒,更好地发挥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的第三方咨询作用。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打破招投标领域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格局,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体系,尤其要进一步强化第三方的市场竞争机制,更好地发挥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提高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一方面,作为第三方的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投标各方参与主体能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实施招投标活动,责无旁贷要对委托人负责,保证委托方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招标操作层面不仅要对委托单位负责,而且更要对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负责,保持客观、规范、公平、公正、公开,不会轻易违规甚至违法代理,砸掉自己的“饭碗”,因此能够避免各种人为干预,约束招标人、投标人和评委的不良行为,抑制腐败发生,提升整个交易过程的社会公信力。另一方面,第三方的招标代理机构凭借专业化的服务能力,能够有效提高招标采购的质量效率。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招揽了一大批专业招标人才,建立了规范权威、资源丰富的评标专家库,形成了系统健全的操作规程与业务技能,也掌握了市场上有关投标人的业务优势和资源配置情况,在招标流程组织、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评标办法设定、合同条款约定等诸多方面,都能为招标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促进招标投标的合法合规、科学高效、择优降本。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的定位分工。为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营造更加优质的市场环境。国务院63号文件精神的出台,对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促进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要不折不扣推进国务院63号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切实落实到位,坚持管办分离、管服分离原则,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各司其职,切实做到“定好位、不缺位、不越位”。各级交易市场要立足“做好服务”的功能定位,严格落实“五个不得”的要求,简化交易环节,完善服务功能,公开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监督渠道,致力为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提供优化服务,努力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质量效率与效益。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健全行政监督部门与监察、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审计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及平台运行的审计监督。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坚持三大平台相分离的原则,着力营造交易平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第20号令)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推进招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要进一步落实好上述规定,切实明晰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平台和交易平台三大平台的各自建设主体,确保平台定位准确、功能独立、运营规范:公共服务平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行政监督平台由各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负责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由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建设和运营。要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要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与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平台对接以及交换信息。同时从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和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的角度,尤其要支持和鼓励专业化的招标代理机构建设运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