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资格重大变革这些观点你赞同吗
口文/万玉涛 柏玲
有关单位近日就修改《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召开调研论坛会。由于《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是招标代理资格相关事宜的内容(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因此,有业界人士惊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马上要取消了?据悉,有关部门近期还在研究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是否取消的问题。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将“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列为被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批和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被取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明确,自2014年8月31日起,取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
如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也被取消,那意味着招标代理资格将全面终结。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后对招投标市场又会有哪些影响呢?相关部门又当如何加强对招标代理的监管?
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对市场有何影响?
南开大学教授、政府采购知名专家何红锋表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取消后,招标代理市场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意味着取消了招标代理的门槛,必然会导致进入或者想进入招标代理市场的企业的增加,也会导致进入这一领域的企业良莠不齐。对采购人或者招标人而言,选择代理机构需要更加认真。选择好的代理企业会获得比以前更好的服务。反之,获得的服务可能还不如以前。但从总体上说,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提高招标代理的服务质量有积极的意义。
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院长姜爱华看来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取消,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激发招标投标市场乃至公共采购市场活力。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虽然对规范招标投标代理业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招标投标市场不断发展、招投标规模的扩大,“资格认定”从某种程度上束缚了市场的发展,甚至滋生了少许权力腐败的现象。因此,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转变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改革上的道路上再次迈出的坚实步伐。
二是将促进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投标市场规则的进一步统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取消,形成了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投标代理机构和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不统一的局面,不利于公共采购大市场的形成。因此,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利于推进招投标市场顶层设计的一致性。
三是将极大地促进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发展。对社会中介代理机构而言,由于招标业务代理资格不再有门槛,这意味着,一方面有更多的代理机构有机会参与招投标代理业务中,另一方面,招投标代理业务市场竞争会更激烈,需要代理机构“拼实力”、“拼服务”。
四是将进一步增加招标人自主权。增加招标人自主权是当前国际公共采购规则的发展趋势之一,能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物有所值”。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对于招标人而言,其在代理机构选择上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可以根据具体项目选择最适合的代理机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翔介绍,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和商务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已取消两年多了,业内有一定规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并未受到太大冲击。因为招标代理行业说到底是现代服务业的一个分枝,招标代理机构所从事的工作是咨询服务,与选择律师、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等服务机构一样,委托方最终还是会以服务的能力、水平和质量作为其选择服务机构的主要考虑因素,最优秀的企业还是会与最优秀的咨询公司合作,这样既能实现品牌互动,又能确保实现其自身的既定目标。因此,即使现有的其他招标代理资格全部取消,可能只会引发部分代理机构的经营业绩出现一些波动,个别代理机构被淘汰出局,但不会出现整个行业的重新洗牌,市场最终会发挥其固有的优胜劣汰的机制和作用。
湖北省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倪剑龙认为,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是顺应“放管服”改革的趋势,可以减少相关行政成本,进一步放开市场,培育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另外,还可以消除市场上的空壳代理机构,现在很多代理公司根本属于三无产品(无场地,无人员、无资金),通过一定手段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后,以出借代理机构资格发展下线求生存,挂羊头,卖狗肉。取消代理机构资格后,让这些躺在资格证书上赚钱的人失去金饭碗。”
在倪剑龙看来,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还有助于建立个人执业制度机制。现行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对招标代理机构约束的多,对具体执业人员约束的少,从某种意义上讲,招标代理机构的存在就是代理执业人员从事违法行为的挡风墙,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就等于把这堵墙给拆掉,有利于落实采购代理人员的个人责任,个人执业制度的建立更是对招标投标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根本体现,以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等为代价的诚信体系建立将更加有利于强化代理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促进代理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符合市场优胜劣汰竞争规则,目前,很多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且大多数还仅处于CTRL+C和CTRL+V阶段,所有招标文件都是千篇一律,评标标准评标办法一模一样,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有些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居然全是评委酌情打分,没有具体的量化,让招标流于形式,无法体现招标竞争择优择强的目的,究其原因是代理人员根本没有对于招标人(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作任何市场调研和分析论证,更无法也没有能力去对评标因素作科学合理的量化。” 倪剑龙说,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 ,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打破原甲级、乙级、暂定级分灶吃饭的做法,让挂靠证书打天下成为历史,一方面有利于从业人员自觉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优胜劣汰,实现市场配置资源,促进市场主体的新陈代谢。
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后有关部门如何监管?
“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将工程招投标主管部门从审核代理机构的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有利于主管部门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对政府采购市场的监管上,其职能要从前端的'门槛管理”'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尤其要加强质疑投诉管理、合同管理。“姜爱华如是说。在她看来,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也会给行业协会发挥更大作用的空间,有利于其更好地发挥服务与自律管理作用,如加强对代理机构的培训服务、建立代理机构诚信体系等,促进我国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何红锋的观点是,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后,政府主要是从负面评价角度对招标代理企业进行监督。在招标代理资格制度下,政府主要是从正面评价角度进行监督,主要是规定哪些代理企业可以进入代理市场、可以从事哪些代理业务。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后,政府和协会主要是对代理活动进行监督,主要是发现代理过程中的问题,并对企业的问题进行评价,比如列入黑名单。
金翔则认为,这与整个国家要依法治国一样,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如果招标采购的某项工作依法依规需要事前监管,就不能延至事中或事后再进行监管。反之,如果招标采购的某项工作依法依规无需事前监管的,则应按”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彻底放弃事前监管。同样,事中和事后监管也要依法实施,凡是可以由行业来发挥自律作用或由市场发挥约束作用的,就不要轻易设置或施行事中和事后监管,尤其是针对每个项目的”一步一报“式的监管,以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市场的活力,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