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人重点环节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建立并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建立健全招标人内部程序控制和决策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务办、市发改委会同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南京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重点环节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清单》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区(园区)项目审批立项部门要强化源头管理,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明确该项目的招标方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人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督促招标人建立完善并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二、招标人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严格按照《清单》以及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抓细抓实,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三、《清单》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工作要求适时动态调整。
附:《南京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重点环节责任清单》
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