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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就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5

住建部:就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

 

  9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澳域是日1F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通过整治工作,到2022年6月底,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招标投标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招标投标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按照工作计划,2021年9月底前,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工作方案;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集中整治行业乱象;2022年5月至6月,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总结整治工作,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通知》还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监督指导,建立任务跟踪督导机制,积极指导监督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开展现场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构建联动机制,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提升监察、司法、检察建议和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办理质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