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发布《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近日发布《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22] 239号,以下简称《意见》)。
在主要领域方面,《意见》明确,面向国家水网重大工程、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和智慧水利建设六个领域。
在合作方式方面,(意见》提出,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灵活采用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OT)、建设拥有一运营一移交(BOOT)、建设一拥有一运营(BOO)、移交一运营一移交(TOT)等模式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并对综合利用水利枢纽,供水、灌溉类项目,防洪治理、水生态修复类项目分别作出要求。其中,对水库大坝建设等涉及防洪的公益性模块,应以政府为主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对于重点水源和引调水工程,通过向下游水厂等产业链延伸、合理确定供水价格等措施,保证社会资本合理收益。对于水生态修复项目,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鼓励通过资产资源匹配、其他收益项目打捆、运行管护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同时,推动建立合理回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