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招标投标领域制度环境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大市 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就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战略部署。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优化招标投标领域政策制度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7月19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以线上会议方式组织召开“对话一招标投标领域制度环境”交流研讨会。会议邀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宏达工程顾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的领导、专家参会,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会长、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顾问石国虎出席会议并与参会的领导、专家进行研讨。与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会议主题,遵循“问题导向、立破并举”原则,分析本单位在市场上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招标投标领域要融入全国统大市场,必须先优化制度环境。从破的角度,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以及缺少上位法支持的各类规定和做法,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防止政策执行时扩大化、缩小化和走样变形;从立的角度,要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借助数字化等技术手段推动市场要素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公平竞争,助力行业高效规范、高质量发展。
实行统一的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制度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首先要实行统一的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制度。从现行的制度法规和标准体系分析,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 制度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覆盖面和使用率较低,各地政府监管部门自行编制文件情况较多,标准招标文件的本意与要求并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二是市场准入规则体系不完善,在招标投标工作中仍存在备案、入围、注册或招标文件重复审查等现象;三是各部门各地方出台的招标投标配套制度过多、过细,过度的政策叠加限制了要素流动和市场竞争,一些配套制度涉嫌违反上位法;四是目前各省市出台的招标投标负面清单各自为阵,给企业跨区域投标带来困扰。针对这些问题,与会代表建议,一要提高标准招标文件的使用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文本,并在巡视或日常执法中进行专项检查。二要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
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政策,清理违反中央规定的地方性政策文件规定,减少法条的无效供给。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能够适用上位法的就不再制定本级法条,县区级原则上不再出台招标投标有关政策文件,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政策壁垒,避免制度冲突。三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防止地方政府出台招标投标负面清单时,由于限制内容不同而造成的区域壁垒。要制定并定期更新限制竞争的“不合理条件情形”,开展窗口指导,规范各地招标投标监管行为。
维护统一的招标投标公平竞争规则
维护统一的招标投标公平竞争规则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客观要求。当前的招标投标市场由于受地方、部门利益影响,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市场壁垒还未完全消除,部分地区仍然存在指定招标代理和排斥外地招标代理现象。诸如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当地的分支机构和当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培训上岗证书;以本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作为信用评价标准;排斥、限制或拒绝企业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通过所谓“内部循环”或“创新投融资模式”形成招标投标垄断等问题不一而足。针对这些情况,与会代表认为,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坚持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平等对待。不得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进行条件限制;不得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为特定投标人设置量身定制的条款;不得指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排斥外地招标代理机构。针对各地出现的各类招标
人员考试门槛,建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主动作为,对已经施行的招标采购人员能力评价证书进行推广,使其成为全国通用的招标采购人员能力水平评价证书,为招标代理机构异地从业提供技术认证条件。要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投标担保方式,仅对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基本账户转出,明确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供的,可以由一般账户的银行或者商业担保机构出具,或者由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保险。具备条件时,可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投标担保简化手续,也可以保险或基金的方式代替担保,减轻投标人的经济负担。建议对地方政府全产业链投融资平台开展专项调研,在统筹增强平台融资能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出台相应政策,防止地方国企利用政府投融资平台,在没有竞争的环境下“躺赢”,还市场以公平和自由。
健全统一的招标投标社会信用标准
目前各省、各行业都有自己的信用评价体系,繁多的信用评价系统不但分割了市场,而且形成了交易壁垒。信用评级单位有的是协会,有的是企业,有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各评级机构标准不同,导致市场对评价结果无从参考。有些地方信用评价得分与本地业绩关联,使外地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受到限制。与会代表认为,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以网络平台为载体的信用评价标准与制度,整合共享信息,降低信用信息、资质和业绩等信息获取成本,实现资质、人员、业绩、信用的统筹管理与查验,做到全国一致,动态管理,从根本上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二要发挥行业自治的作用,坚持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治相结合,科学建立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标准,推动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理规范应用。鼓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应用招标采购行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对会员单位进行自治管理。
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国家政策层面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从技术层面为在招标投标领域建设全国统大市场提供了可行性。但是,当前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各个职能部门衔接、各制度融合、各软硬件设施互通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不同级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场交易流程及管理制度不尽统一,一些地方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繁琐,需填写各类表格、签字、手续文件,能网络办理的仍沿用纸质办理,增加了无谓工作量,降低了招标投标效率。特别是CA数字证书不能互认问题,市场主体反应十分强烈。有的投标人为投标所需甚至手握近千把CA锁。针对这些问题,与会代表建议,一要 继续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制定电子招标投标全流程技术标准,打通交通、住建、水利、人社、市场监管等行业平台,着力消除全流程电子化的盲点、断点、堵点,实现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在线异议澄清说明、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彻底扭转电子和纸质招标投标双轨并行的局面。二要制定全国范围内的远程异地评标方法,规范远程异地评标业务流程,落实“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三要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标准规范,将交易中心打造成为一个切实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服务的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四要站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高度,打破平台、地区和行业壁垒,制定CA数字证书互认规范,实现全国范围内跨平台、跨区域、跨行业兼容互认。要重视第三方交易平台对技术革新和数智化发展的创新作用,通过建立公平的交易平台市场化机制,营造电子交易平台多元化发展的市场氛围,促进招标投标在竞争中不断发展。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