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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吹风会:对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09-20

国务院吹风会:对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6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春临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情况介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春临: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今天,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相关背景情况。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文件出台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组织各地对妨碍统一市场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清理,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组织宣传引导,营造有利社会氛围。二是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促进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在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等方面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三是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碳市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等。四是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报了一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改革部署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循环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时,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对此应该如何理解?

  李春临:首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坚决打破思维定式,防止本位主义,对推进有关工作部署见效至关重要。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一是深刻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意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经济纵深广阔的优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释放市场潜力,更好利用全球先进资源要素,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全面理解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科学内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这个《意见》是去年4月10日正式对外发布的,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可以在网站上查到,里面干货满满、要求很高,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这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核心内涵。高效规范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内有效配置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要完善制度规则,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公平竞争就是要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因素。充分开放就是要坚持推进高水平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所以说,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统一大市场,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

  三是准确把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实践要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和长短结合。既要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拆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篱笆”;又要久久为功,善于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制度,培育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土壤”。也就是说,既要拆“篱笆”,又要换“篱笆”滋生的“土壤”。

  四是切实压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责任。各地区要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让“小局”服从于“大局”和“全局”,让“小道理”服从于“大道理”,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确保落实不打折扣,主动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有关部门要坚持主动作为、相向而行,坚决破除本位主义,对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督促整改,出台配套政策,建立抓落实的闭环机制。

  澎湃新闻记者:打造统一的要素市场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个重点。请问,当前进展如何?后续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李春临:统一的要素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领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各方面持续加力,共同推动一批实质性改革举措相继落地、渐次开花。比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稳妥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政策,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统一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监管职责,推动形成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加快构建统一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等等,这些改革正在有力有序推进。新一届政府成立后,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原来由发改委管理的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能划转到了证监会,现在划转后由证监会审核发行的第一批企业债已正式在市场上发行,这些改革都在有效往前推进。总体来看,各要素领域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升,产生了改革与发展互促共进的叠加效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破除要素市场分割和多轨运行,推动各领域要素市场制度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

  第一财经记者:我们注意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到,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请问,目前实施情况如何,下一步还将有哪些举措?

  李春临:党的二十大明确,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之一,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近期工作进展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得到全面确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制定负面清单”;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党的二十大对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意味着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2018年首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发布以来,历经三次动态修订,现在实行的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实施负面清单制度以来,市场准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破除,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更好实现。

  二是清单落地实施机制不断健全。自2021年第四季度起,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按照“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报”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对违背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定期进行通报,社会舆论反响积极。自2021年起,分两批指导10个省份试点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在评估工作机制、工作方案、指标设计、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重要探索和良好示范。

  三是放宽准入试点有序推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市场准入放宽的有关要求,先后出台了海南、深圳放宽准入特别措施,在科技创新、医药健康、现代种业、商业航天和新型能源等领域推出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政策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3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新要求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好发挥市场准入制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清单落地实施机制,加力破除各类隐性壁垒,探索更加规范高效的放宽市场准入改革路径,推动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接下来,如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更有效地落地?

  李春临:俗话说得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争取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一,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第二,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第三,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强化产业政策统筹,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合理分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促,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