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出席国新办举行的推动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9月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柳军,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佳,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兼人事司司长张世昕出席,介绍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发布会部分图文实录。
情况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并就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再次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回应了民营企业的重点关切,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提出了系列政策举措,体现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一个多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方面坚决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出了系列配套举措,取得初步成效。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推动出台政策措施。7月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明确4个方面17项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7月28日,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
在加强要素支持方面,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延续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聚焦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落细新出台的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人民银行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力争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强化法治保障方面,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1个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对检察履职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体制机制。8月3日,公安部发布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特别提出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又这么多,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各有优势、各具特色,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只有这两部分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中国的经济才能走得稳、走得好、走得远,也只要这两部分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中国经济就一定能走得稳、走得好、走得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链条长、工作环节多。结合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民营经济工作现状,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日,中央编办也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相信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专职机构的设立,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民营经济发展必将迎来更广阔的舞台和更光明的前景。
答记者问:
第一财经记者:近期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的政策举措中,都对促进民间投资做出了具体部署,尤其是发改委还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请问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如何?有哪些新的进展?下一步还将从哪些方面发力?
丛亮:为了贯彻落实《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在7月2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提出了17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近期,我们正在抓紧组织落实,推动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在优化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方面,充分发挥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等7家银行建立的投贷联动机制的作用,向有关银行推送了首批715个民间投资的项目,请有关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金融支持。
在向民间资本推荐项目方面,推动各地梳理报送了重大项目清单、产业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等三张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截至9月2日,各地报来的项目超过3500个,总投资超过3.7万亿元。同时,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将在本周内向社会公开推介这批项目,欢迎民营企业积极参与。
在畅通民间投资问题反映渠道方面,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民间投资问题反映专栏,本周也将公开推出。与此相配套,我们制定了民间投资问题收集和解决管理办法,从问题线索的收集、甄别、办理、反馈、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力争形成问题线索“收集-反馈-解决”的闭环管理机制。
在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方面,加强前期辅导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近日,向证监会推荐了金风科技风力发电项目,这是推荐的首单民间投资清洁能源REITs项目。同时,各地也上报了一批民间投资基础设施REITs项目,涵盖了清洁能源、大数据中心、消费基础设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多个行业类别,我们正在抓紧委托相关方面开展评估,力争尽快向证监会推荐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
在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决策方面,8月25日,会同全国工商联举办了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提升专题培训,深入解读2023年版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引导民营企业切实重视可行性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1万多家民营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培训。
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在积极推进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推动强化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建立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等工作。总之,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着力推动民间投资的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记者:刚才丛主任在发布词中提到了中央编办已经正式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请问设立这一内设机构的考虑主要是什么?以及这一机构的职责定位是什么?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兼人事司司长张世昕: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内设机构,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需要各个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在我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是立足于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功能。一些相关部门从各自职能角度也会有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责,在现有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巩固拓展现有工作成果,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将切实履行好职责,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强化政策出台的系统设计、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更好落地见效。
南方都市报记者:刚才丛主任介绍的《意见》发布以来,中央层面各相关部门的落实举措,推动《意见》落实、做好民营经济工作,地方层面也非常重要,请问各地在落实《意见》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
丛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把强化央地联动作为推进《意见》落实的重要方面,推动各地将《意见》部署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落实落细,让文件的政策效应能够充分释放。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很多地方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地方实际,高位推动,主动作为,从“小切口”入手,将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实化为落实举措,对推动民营经济的稳定恢复、回升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高位统筹系统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方面,福建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肃出台《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定》,浙江出台了《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西藏召开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大会。
在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方面,四川编制了《民营经济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制定了《民营经济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制度规范》,梳理了民营经济服务事项,明确了事项名称、服务依据、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要素。内蒙古落实了经营主体“歇业”制度,允许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的经营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降低经营主体维持成本。
在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保障方面,贵州、湖南、广东、辽宁、内蒙古等地举办了多种形式的投融资对接活动,福建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设立了融资专项,积极推介民间投资项目,引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浙江提出有关基金、用地和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3个不低于70%”等举措,广西每周举办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活动”,北京、江苏等地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加强民间投资项目要素支撑。云南将重大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范围,山西将民间投资有关情况列为考核指标,陕西为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给予贴息补助,山东对民间投资工作成效好的地方给予考核奖励资金。
在优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方面,河南聚焦企业常见多发犯罪领域,主动向事前和事后阶段延伸职能,着力打造“涉案企业合规考察-问题漏洞排查分析-行业风险系统治理”模式,逐步推动形成全面、完善、充分、适当的企业合规体系。山东探索审慎监管新模式,建立“事前防控、首错免罚、延伸服务、严惩重罚”的市场执法模式。江西将每月1-25日确定为“企业安静期”,在此期间非紧急、特殊情形不对企业开展常规性执法检查。
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辽宁省委主要领导召开全省民营企业家代表早餐会,了解企业发展近况,倾听并回应企业诉求。重庆建立了市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指导企业创新发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关心民营企业家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五个方面不断改进和提升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水平。广州多个党政部门联合开展新时代穗商培养工程,开创“政校银企”四方联动培养模式,助力民企实现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创造了很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意见》明确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认真总结提炼地方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各地互学互鉴,共同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水平。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刚刚也介绍到,目前各方面围绕文件的贯彻落实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政策效果也逐渐显现,请问接下来还将开展什么样的工作?促进民营经济的相关政策落地?
丛亮:《意见》出台以来,各地方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动狠抓贯彻落实,持续加力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新成立的专责机构,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围绕文件的落地见效,狠抓政策落实,重点是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定期调度《意见》及配套举措落实情况、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下一步趋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开展落实效果评估、持续完善政策体系。
二是做好任务的分工。立足部门职责,将《意见》中的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作为后续落实的依据,相关分工方案即将印发实施。
三是制定配套文件。《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需要出台的配套政策,分工方案也明确了责任单位,提出了时限要求,我们将抓紧推动相关方面尽快出台一些配套政策。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按照国务院的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其他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司局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渠道,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家的真实想法,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具体诉求,及时对现行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进而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下一步将持续坚持和完善相关机制,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