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招标投标云网 南京招标投标协会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刊物 - 2024 - 2024年第一期
关于开展造价咨询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02

关于开展造价咨询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强造价咨询业反腐倡廉的廉洁从业意识,维护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促进造价咨询企业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造价咨询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造价咨询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梳理造价咨询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针对南京市近两年来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比大项目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所涉及的造价咨询企业,集中检查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等。加强市场行为源头治理,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建设单位投资成本控制组织机构和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保证市场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二、重点内容

  1.造价咨询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及成果文件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执业印章等问题。

  2.在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等工作中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问题。

  3.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履行义务违反职业操守,在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程结算编制与审核等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非法转让执业证书和印章、超范围执业以及违反国家和省市造价管理规定的问题。

  4.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明显低于成本、造价咨询业绩明显超出服务能力、出具的成果文件有重大偏差等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

  5.建设单位投资成本控制组织机构以及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三、责任分工

  市建委成立造价咨询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级造价咨询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及市属重点建设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区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其中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仙林大学城管委会、河西新城管委会、南部新城管委会、生态科技岛经开区管委会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专项整治指示精神,围绕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在所辖区域内开展造价咨询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区(园区)属重点建设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专项整治指示精神,负责整治所辖区域内区属重点建设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市建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建委领导担任组长,市场处、招标处、执法总队、造价监督站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造价监督站,市造价监督站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同时具体负责市级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比大项目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以及相关造价咨询市场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市级专项整治行动由市造价监督站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具体实施,可根据工作安排和技术难度配备相应业内专家。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2024年1月初开始至2024年6月底,分四个阶段开展造价咨询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15日前)

  组织召开市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围绕时间节点,初步梳理企业和项目,制定检查人员名单、具体检查表格,建立举报平台,完成检查小组的组建。指导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初步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并于1月15日前上报《各区(园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人员表》(附件1)至邮箱njszjz@126.com,落实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引导,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特别针对新成立企业、中小型企业及其造价从业人员加大职业教育和理念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管理中的作用,指导其认真履行规范行业市场的职能,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组织召开行业廉政警示培训会,组织签暑行业自律公约,不断提升廉洁从业意识和业务专业技能。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月16日至3月30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围绕时间节点,制定具体检查相关内容,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1.全市各企业和注册造价师根据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以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等标准规范,对照《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注册造价师廉洁从业个人承诺书》(附件3)以及涉及项目《南京市建设单位履职情况调查表》(附件4),如实填报信息,找准突出问题。并于1月31日前将电子版本以及签字或盖章扫描成PDF版本一并发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njzjscjd@126.com。

  2.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项目汇总梳理后按所属区域分发至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要求以及参照《南京市建设单位专项整治检查表》(附件5)对所属区域内项目和区属重点建设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每月20日前上报《各区(园区)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附件6)至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30日前完成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发送邮箱:njszjz@126.com,联系电话:52851821。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或掌握有关情况均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52851820、52851823举报信箱: njzjscjd@126.com举报接待点:南京市秦淮区虎踞南路11号308、309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2024年3月31日至5月31日)

  在市建委的统一领导下,3月至5月,通过对企业和项,目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编制等,人员注册管理和社保缴纳、制度建设、业绩管理、流程控制、质量控制、咨询报告书以及咨询档案管理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公布;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情形,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如情节恶劣涉嫌构成犯罪的,将按相关规定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同时,针对企业自查自纠反映的问题,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投资成本控制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核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市建委对照项目清单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本区域的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专项整治情况报告于2024年5月底报送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造价咨询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优化完善造价咨询市场执业质量监管方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控源头风险,通过常态化检查和纠正指导,促进造价咨询市场长期规范有序。加强行业自律,筑牢行业底线,不断改进提升造价行业服务模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惯例并长期坚持,以治标促进治本,不断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各重点建设单位应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指示精神,积极配合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从造价市场监管的角度,督促企业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压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检查组织要端正思想态度,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检查重点,明确任务职责,周密计划安排,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检查标准,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检查组织要凝聚造价咨询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思想共识,加强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部门积极参与,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治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问题,指导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相关专业部门整合专业力量,提供靠前服务,设立争议调解“绿色通道”,提供技术支持等。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肃工作纪律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精细核对存疑点、问题点、错漏项,对照检查标准将相关问题记录在案。

  严禁隐瞒不报、袒护包庇、弄虛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真正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起到净化市场环境、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舆论引导

  各级检查组织应加大舆论引导力度,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在社会营造群众支持参与专项行动工作的良好氛围。组织召开行业交流会和加强廉洁警示教育,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力度。设置举报电话、举报接待点、举报信箱等畅通群众联系渠道,广泛发动全行业参与,接受关于有关单位和个人违纪违规问题的投诉举报。

 

附件(详见市建委网站):

  1.各区(园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人员表

  2.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

  3.注册造价师廉洁从业个人承诺书

  4.南京市建设单位履职情况调查表

  5.南京市建设单位专项整治检查表

  6.各区(园区)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