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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推进 我市远程异地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4

南京: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推进

我市远程异地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建办(2026)126号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推动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6]5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分阶段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省域内远程异地评标规模标准

  (一)2026年8月1日起:

  1.工程施工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200万元及以上;

  2.货物采购类(设备、材料)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及以上;

  3.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及以上;

  4.实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合同估算价,有任意一项达到上述第1、2、3项所列标准的,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5.实行全过程咨询招标的,咨询服务中勘察、设计、监理等各部分合同估算价,有任意一项达到上述第3项所列标准的,整个全过程咨询招标应当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二)2027年1月1日起:

  1.工程施工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600万元及以上;

  2.货物采购类(设备、材料)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350万元及以上;

  3.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及以上;

  4.实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合同估算价,有任意一项达到上述第1、2、3项所列标准的,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5.实行全过程咨询招标的,咨询服务中勘察、设计、监理等各部分合同估算价,有任意一项达到上述第3项所列标准的,整个全过程咨询招标应当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规模标准

  2026年8月1日起:

  1.工程施工类(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

  2.货物采购类(设备、材料)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及以上;

  3.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及以上;

  4.实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合同估算价,有任意一项达到上述第1、2、3项所列标准的,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5.实行全过程咨询招标的,咨询服务中勘察、设计、监理等各部分合同估算价,有任意一项达到上述第3项所列标准的,整个全过程咨询招标应当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三、不宜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情形

  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原因不宜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招标人须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后,可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以上各施行时间,均以评标专家抽取申报时间为准。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