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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违规招投标 城固县通报4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4-08

弄虚作假、违规招投标 城固县通报4起典型案例

来源:人民网


据秦风网消息,近日,城固县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文川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干部徐庆轩扶贫帮扶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8月,在县镇督导检查中发现,文川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干部徐庆轩不认真履行结对帮扶工作责任,长期不入户开展扶贫帮扶,进村入户帮扶次数少,扶贫帮扶流于形式,在全镇造成负面影响。2018年9月28日,文川镇给予徐庆轩记过处分。

 

2、柳林镇五渠寺村脱贫攻坚工作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底,五渠寺村为了完成脱贫任务,降低全村贫困发生率,将本村没有安全住房且未完成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熊某某、梁某某在贫困系统内脱贫,后被市脱贫办发现并通报。对此,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冯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20日,柳林镇党委给予冯波警告处分。

 

3、老庄镇鲁家庄村违规招投标问题。2018年9月,鲁家庄村在对第三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招投标时,在未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备和上级未监督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议标开标,并与中标企业签订总价为9.36万元的太阳能安装合同。后鲁家庄村伪造编写会议记录,将未参加会议的相关人员列入,也未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相关程序进行公开公示。对此,村主任李纪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3日,老庄镇党委给予李纪明警告处分。

 

4、原公镇青龙寺村村监会主任刘治华脱贫攻坚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刘治华在本村脱贫退出户住房安全核查鉴定工作时,认为本村贫困户侯某某计划在移民搬迁安置点购房,便认定其住房安全,随即上报了住房安全信息,侯某某于当年脱贫退出。但截至2018年5月,侯某某未解决安全住房,不符合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被市扶贫办通报。2018年6月11日,原公镇党委给予刘治华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