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某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约54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层。
● 2019年3月
该项目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20年7月
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为A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 2020年11月
该项目的消防工程设计文件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取得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2021年10月
A公司开始进场施工;
● 2022年4月
消防工程施工结束;
● 2022年6月初
该项目申请消防验收。
● 2022年6月8日
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对该工程进行消防验收时,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三楼未按照图纸设置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
2、三楼未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淋系统;
3、一楼音体活动室未按照图纸设置电动排烟窗;
4、一楼及二楼的K轴交5-8轴间、E轴交5-8轴间未按照图纸设置挡烟垂壁。
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市建委下发了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书,同时对A公司涉嫌未按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查办结果
经查,A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市建委对于A公司未按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此后,A公司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积极进行了整改。经再次申报,最终该工程顺利通过了消防验收。
案例启示
为减少火灾危害,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了消防技术标准,指导规范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着未完全按经审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等问题,给建筑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因此,应严格按照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加强对施工过程的重视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