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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长江之舟综合体项目小船客房区域(2-7层)室内装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3
编号: AJB180366-03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之舟综合体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号:宁新区管审备[2018]679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小船客房区域(2-7层)室内装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青奥体育馆旁
        2.2建设规模:总装修面积约为121112平方米,其中地上装修面积约为96905平方米,地下装修面积约为24207平方米。本次装修改造内容为小船客房区域(2-7层),装修面积13552平方米。
        2.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设计与施工,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210个日历天)
        2.4工程合同估算价:10464 万元(其中:设计合同估算价 300 万元,施工合同估算价 10164 万元)
        2.5标段数量: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说明:小船客房区域(2-7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工程施工、物资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包括项目内所有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质量要求:
        (1)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标段为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12月20日止,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持单位介绍信(若联合体投标,则持联合体牵头人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珠江路280号16楼16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②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3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1月1日(含,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5.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9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方案设计文件,并先对其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12分即方案设计文件满分20分的60%)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项目管理机构以及工程业绩等,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2具体的评标细则如下:
        (一)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概念说明(2分)
        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编制设计方案及说明,针对设计思路的清晰性、独创性、主题性、与周边环境及建筑的契合性进行综合评分,需满足国际四星级酒店的定位,并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图纸的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2、平面布局(2分)
        要求按照国际四星级酒店功能要求,对原建筑整体功能布局进行优化建议。(满分2分,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3、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满分2分)
        针对本项目设计中装修及机电整合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案。(满分2分,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4、设计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措施(满分2分)
        针对国际四星级酒店的高标准,阐述设计总包方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及具体实施措施(满分2分,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5、与方案设计方的配合(满分2分)
        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相应要求,如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与未来的方案设计团队配合,针对方案设计单位的设计概念,如何做好技术沟通与设计衔接工作(满分2分,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6、重点目标和需采取的措施(满分2分)
        阐述在保证设计效果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施工质量的技术监督方面的重点目标和需采取的措施(满分2分,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7、是否符合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范(满分1分)
        根据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对方案的合规性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8、施工图审查和消防报审工作(满分1分)
        如何做好施工图审查和消防报审工作(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9、限额设计管控(满分1分)
        针对招标人总投资如何做好限额设计管控,以及各专业系统设计概算的分配情况是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10、材料选用的合理性(满分1分)
        材料选用的合理性,需要同时满足消防、环保、效果及经济性等方面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11、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绿色设计(满分1分)
        方案对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绿色设计方面,应该能够反应最新行业发展方向及国家政策导向。(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12、BIM技术支持(满分1分)
        阐述如何运用BIM技术做好设计支持工作。(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13、视频方案(满分2分)
        视频方案介绍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内容全面优秀,满足国际四星级酒店的定位及高标准,视频时间长度在6分钟以内(满分2分,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二)投标报价(71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71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7.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投标人在项目地拟投入的管理组织班组、劳动力、运输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5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四)项目管理机构(2分)
        1、项目设计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人员配备,其中设计负责人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结构工程师)、电气专业工程师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造价工程师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满分1分,少一个扣0.25分,所有人员不得兼得。
        2、项目施工管理组人员,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质检员1名。满足以上专业人员得满分1分,少一个扣0.25分。所有人员不得兼得。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原件核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社保证明。
        (五)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企业自2015年1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1分记取、参与方按0.6分记取。注:只接受造价金额最高的一个业绩。
        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某一评审项评委人数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评委会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以技术标内容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技术标内容得分相同则由评委会抽取确定。
        2、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3、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如无法提供需要原件,将不得分。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终止合同,追究责任。
        6、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含视频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技术标内容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投标文件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按A3规格装订成册(统一使用白色封面,封面横版打印装订)、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按A4规格装订成册(统一使用白色封面)。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分别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分别标明“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和“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字样及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内容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字体统一用小四号宋体字单面打印(图文字体除外),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不含表格、图片边框)、底纹、阴影、重复序号等标记,不得设置页脚和页码。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中的视频方案为暗标,提供电子文件(使用U盘,外包装不得有可识别投标人的标识),视频方案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视频方案放在“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的封袋内。U盘中的视频文件如果在评标现场不能播放,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2月13日到 2018年12月20日为止。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2月13日17时34分到 2018年12月20日17时34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本次招标对设计文件评审合格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的未中标人进行设计费补偿,详见招标文件;
        9.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壹张,电子文件不得设置密码且必须能够读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扬子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青奥体育馆旁
        招标人邮编:210000
        招标人联系人:谢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3375349
        招标人电子邮箱:6701676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