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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麟岗大道、五常路、六顺路、九乡河东路三期、河清路二期、同舟路、二象路三期、润苏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1
编号: BJN180677-03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麟岗大道、五常路、六顺路、九乡河东路三期、河清路二期、同舟路、二象路三期、润苏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宁发改投字【2018】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地铁小镇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中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8925.2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麟岗大道、五常路、六顺路、九乡河东路三期、河清路二期、同舟路、二象路三期、润苏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2.1.2建设规模:城市主干路2条:麟岗大道,长794.388米、宽45米、最大排水管径800mm, 九乡河东路三期、长708.921米、宽45米、最大排水管径1800mm、桥梁长度30m、跨径3×10m、桥梁宽度42米;城市次干路1条:润苏路,长230.361米、宽35米、最大排水管径600mm;城市支路5条:五常路、长810.88米、宽12米、最大排水管径600mm,六顺路、长433.218米、宽26米、最大排水管径1000mm,河清路二期、长372.425米、宽26米、最大排水管径1000mm、桥梁长度30m、跨径3×10m、桥梁宽度26米,二象路三期、长207.059米、宽20米、最大排水管径1200mm。同舟路长度369.035米 、宽26米、最大排水管径1000mm,桥梁长度10m、跨径3×10m、桥梁宽度26米。其中:道路外侧景观绿化面积约110000平米。
        2.1.3合同估算价:2913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39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8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3月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1月16日
        2.2招标范围: 麟岗大道、五常路、六顺路、九乡河东路三期、河清路二期、同舟路、二象路三期、润苏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的道路、桥梁、景观绿化、排水、交通附属设施、管廊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本工程是在方案设计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且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4)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8日上午0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总部基地18幢2单元6楼)。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且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5.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5.5.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5.5.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5.5.4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5.6.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6.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7本次招标的企业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包含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包含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施工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包含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备注: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8本次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包含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包含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施工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包含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备注: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分值分配如下: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3分
        6.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6.1.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2、技术方案(12分)
        (1)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原则。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设计依据。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道路排水工程设计方案。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5)桥梁工程设计方案。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管廊工程设计方案。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3、设计深度(4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海绵标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5、经济分析(2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6.2.1、报价打分方法(63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10%(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6.3.1、总体概述(1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2、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6.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海绵、景观、管廊、桥梁)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6.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6.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 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4、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除外)得0.5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得0.2分,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0.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得0.2分,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0.5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5工程业绩(满分3分)
        6.5.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1分)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包含管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包含管廊工程)设计业绩,得0.8分(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施工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包含管廊工程)的施工业绩,得0.7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以上业绩只选其一,按得分最高计取。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6.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2分)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包含管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包含管廊工程)设计业绩,得1.6分(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施工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内必须包含管廊工程)的施工业绩,得1.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以上业绩只选其一,按得分最高计取。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备注:
        (1)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初步设计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初步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1月21日15时1分到 2018年11月28日15时1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地铁小镇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地铁4号线灵山站控制中心20楼
        联 系 人: 钱泓丞、李睿豪
        电 话: 88056908、88056897
        
        招标代理: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总部基地18幢2单元
        联 系 人:周立新
        电 话:1811560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