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泰冯路八营山头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3
|
|
编号: BJB180294-01ZG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泰冯路八营山头环境整治项目已经立项部门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号:宁新区管建[2018]126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财政性资金:11000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聿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泰山街道八营山头,西至江北大道快速路,东至泰冯路,北至现状山头边界; 2.1.2建设规模: 约30000㎡; 2.1.3合同估算价:2700万元; 2.1.4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天,施工工期110天); 2.1.5质量要求: (1)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泰冯路八营山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景观绿化施工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包括项目内所有的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设计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09时00分至2018年9月20日17时00分(具体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20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来前请致电),至南京市浦口区柳州北路10号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3912951529。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牵头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需所有成员均需提供)。未按上述要求携带材料的,招标文件不予发售。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设计单位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4.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5.4.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5.4.3设计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4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5.4.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5.4.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4.7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5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进入有形市场(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单项合同绿化面积2.4万平方米且造价在2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综合性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包含铺装、景观构筑物、园林小品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进入有形市场(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单项合同绿化面积2.4万平方米且造价在2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综合性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必须包含铺装、景观构筑物、园林小品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进入有形市场(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单项合同绿化面积2.4万平方米且造价在2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综合性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必须包含铺装、景观构筑物、园林小品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
|
6. 评标方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工程业绩:1分。 6.1方案设计(35分) 6.1.1设计说明(7分) ①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②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③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④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6.1.2技术方案(15分) ①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优:5分;良:4.5分;中:4.0分;差:3.1分;无:0分。 (满分5分) ②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优:5分;良:4.5分;中:4.0分;差:3.1分;无:0分。 (满分5分) ③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④环境影响分析。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满分3分) 6.1.3设计深度(5分) ①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等级分: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满分2分) 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级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满分3分) 6.1.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①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③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6.1.5经济分析(5分) ①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②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③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④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6.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6.2.1总体概述(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6.2.2设计管理方案(1分)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6.2.3施工管理方案(2分)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6.2.4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6.2.5项目管理机构(3分)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书得0.5分,最高得0.5分。(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满分0.5分)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0.5分,最高得0.5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0.5分) ③施工团队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人员齐全得1分,设计团队人员配备电气、给排水、绿化、建筑专业人员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2分) 6.2.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提交,答辩时间20分钟)。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6.3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4商务标(满分1分) 企业类似业绩(1分)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进入有形市场(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单项合同绿化面积2.4万平方米且造价在2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综合性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必须包含铺装、景观构筑物、园林小品等)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满分1分) 备注: 1、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如无法提供需要原件,将不得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的:①②③④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的⑤⑥项放入商务标中),技术标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1)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2)技术标封面封底均为白纸,且封面不允许标注任何内容。(3)技术标(设计文件(A3文本)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A4文本))采用胶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方式。技术标为各评委独立评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技术方案的最终得分。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按A4纸张数量计取,每超出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初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初步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9月13日16时41分到 2018年9月20日16时41分为止 |
9. 其他
|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
|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柳州北路10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柴主任 电话:025-58741339 代理机构:江苏聿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东新南路234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孙工 电话:13912951529 电子邮件:121500382@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 账号:320017377360525043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