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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雨花经济开发区都市工业示范园工程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编号: MYH200108-03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雨花经济开发区都市工业示范园工程改造已由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宁谷管委备[2020]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数字出版基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龙藏大道9号
        2.1.2 工程规模: 对舒曼钢琴原有8栋房屋进行改造翻新,面积约83亩,总建筑面积约54943 平方米,计划改造成为雨花经济开发区都市工业示范园区。改造内容包含4幢厂房、2幢办公楼、人才公寓、食堂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 263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2月1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3月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5月18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对舒曼钢琴原有8栋房屋进行改造翻新,面积约83亩,总建筑面积约54943 平方米,计划改造成为雨花经济开发区都市工业示范园区。改造内容包含4幢厂房、2幢办公楼、人才公寓、食堂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住宅除外,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装修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住宅除外,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装修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住宅除外,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的设计业绩。(时间及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住宅除外,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装修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住宅除外,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装修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住宅除外,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的设计业绩。(时间及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7月至- 2020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所属单位均须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所属单位均须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2)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f、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a、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b、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d、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e、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大于2个。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若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需为施工单位。
(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07月至2020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并且加盖社保机构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20分)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筑的协调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和装配化:釆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0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上专业为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5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上专业为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5分) (3)设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上专业为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 0. 5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上专业为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 5分) 注: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得分,以上人员另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提供社保的人员不得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企业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住宅除外,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本项限评一项。(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审业绩和打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打分业绩中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住宅除外,工程名称或承包内容必须包含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本项限评一项。(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审业绩和打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打分业绩中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2/8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数字出版基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龙飞路16号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诚信街22号中交投资大厦
        邮       编: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朱剑堃
        电       话: 电              话:17372250294
        传       真: 传              真:025-51860005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790900953@qq.com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