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分中心)南京安居建合建筑工业化装配式产业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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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GC190016-02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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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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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京安居建合建筑工业化装配式产业基地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以高行审备[2018]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安居建合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42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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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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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东旭路7号。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31亩,总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最大单跨33米。本项目厂区内规划建设预制构件(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简称PC构件、轻质墙板构件)生产厂房、办公研发楼、宿舍楼、空压机站、锅炉房及门卫等附属用房等。具体内容及要求参见设计任务书。 2.1.3合同估算价:14000万元【其中设计费 300 万元,施工费(含生产线设备) 13700 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375日历天。 设计工期:从规划方案设计直至施工图设计完成共30日历天。 施工工期:345日历天,其中,2019年9月15日,预制构件生产厂房竣工,PC叠合板线及轻质墙板线具备投产生产条件。 2.2招标范围: 设计:含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测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图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采购:含材料,配套设施、生产线设备、安装、服务等;本次生产线设备采购包括PC综合环线、PC叠合板线与轻质墙板生产线、混凝土搅拌站、钢筋加工生产线、桥式起重机;配套设施采购包括锅炉房内燃气锅炉、空压站内空压机、变配电 设备、配电柜等,配套设施应满足整个厂区全部生产线投产与办公生活的需求。 施工:含但不限于建、构筑物的试桩、土建、基坑、钢结构、房屋建筑、暖通、配套设施管线(沟)、消防、装修、市政配套、室外景观、亮化、环境整治等项目所有内容、生产线试车投产及各类评审、审核、报建、检测、监测、试验、验 收、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全过程全部工作内容。 2.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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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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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申请人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1.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者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3.2.2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3.2.3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担任,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4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5施工企业提供高淳区建工局出具的“备案联系单”原件(区外企业)。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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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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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9年02月3日至2019年02月1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中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兴隆路9号鼎业大厦4号楼9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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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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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申请人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5.1.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者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5.2.1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5.2.2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5.2.3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担任,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2.4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5.2.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2.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2.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业绩: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5.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5.6施工企业提供高淳区建工局出具的“备案联系单”原件(区外企业)。 5.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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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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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业绩1分。 6.1方案设计文件(35分)(暗标)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建筑功能(7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生产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生产线设备方案(4分) (1)生产线工艺、流程图及设计说明。(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方案的产能、分析及设备选型是否符合生产需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与装配式建筑标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a、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b、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c、基准价修正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暗标)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现场环境控制(2分) 施工环境影响、环境控制重点、难点和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3分) 1、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且与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造价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以上人员要求满分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6.5业绩(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备注: 1、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3、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的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单位入围,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评标方法完成评审,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设计文件得分计入二阶段总分),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抽取确定排名。 7、所有原件单独封装在一个档案内,并将原件资料清单放在封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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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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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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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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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2月2日14时33分到 2019年2月18日14时33分为止 |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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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开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9.2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政规发【2014】4号文)的要求,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南京市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办理单项登记手续时不再缴纳建筑市场诚信保障金) 9.3 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账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9.4本项目最高限价:14000万元【其中设计费 300 万元,施工费(含生产线设备) 13700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9.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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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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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南京安居建合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东旭路7号 联系人:张洁卿 电话:138158664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兴隆路9号鼎业大厦4号楼9楼 联系人:欧金林 电话:15240235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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