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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兰桥六期A组团二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电子信息化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22-09-23

资格后审

编号:NJHW-220151-2

1. 招标条件

  江苏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浦口区兰桥六期A组团二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所需电子信息化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浦发改投资字[2018]388号

 项目名称:

浦口区兰桥六期A组团二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

 项目地点:

浦口区桥林街道

 标段名称:

电子信息化设备采购

 招标数量:

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

电子信息设备采购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资金来源:

政府

 合同估算价:

8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注册资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b.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业绩要求: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投标人须提供 2019-07-01 至 2022-07-0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56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信息设备或智能化设备采购或系统集成设备等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提供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由业主提供的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a.投标人能确保及时解决设备运行中的各种问题,当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招标人电话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并在24小时内解决故障;b.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与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资料及产品授权和质保原件提交招标人处,若中标候选人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以上承诺均需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可以提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职称:工程师 及以上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2022-03-01 至 2022-08-31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6)信用要求:
信用等级为AA级及以上(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180.101.234.23:668/jscsomis/webSite/pageHome/index.htm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7)其他要求: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其他条件:1、本项目是集合型的电子信息化设备采购,上述①:a.视频安防监控系统、b.家居报警系统、c.公共广播系统(设备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a、2016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b、2016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c、2016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d、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实,发现所报内容失实或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公司愿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若因此给此次招标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我公司将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工程货物交易系统和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2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10-20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③2020-07-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④其他:无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国信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国信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7.3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