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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徐庄物联网与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2号楼生物医药实验室污水及废气处理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编号: BXW190074-01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庄物联网与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2号楼生物医药实验室污水及废气处理工程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玄发改备[2019]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路6号
        2.1.2建设规模:拟对园区2号楼实施污水及废气处理工程改造,包括楼层排水管道开孔及结构加固,污水处理系统及处理站废气除臭系统采购及安装,实验室废气处理设备采购及管道安装,电器仪表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2.1.3合同估算价:36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1月20日,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11月30日(以最终开工报告为准),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02月18日。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根据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其他: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3.2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3.3施工负责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为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3.4设计负责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受到红、黄牌警示。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njggzy.nanjing.gov.cn)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2019年10月18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发售地点: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区金阳东街万科都荟国际1202室)购买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施工资质:具备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5.4.3施工负责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为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4设计负责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投标申请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5.4.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7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
        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
        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或者总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3)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
        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由双方协议明确指定;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0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受到红、黄牌警示。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20分,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2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满分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对本工程情况认识及对现状情况的了解程度,现场情况调查是否全面,管线资料是否收集齐全;是否分析到位。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能结合项目特点定位准确、有创意。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能准确把握问题,并提出高效的整改意见。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能准确把握问题,并提出高效的整改意见。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2)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3)工程设计文件内容先进、完整,具有实用性;工程造价合理、符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 分;无:0分。
        (4)设计文件与本工程建筑相协调。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分)
        (1)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图纸是否完整,设计深度是否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度的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70分)
        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8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5%-10%(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6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的投入计划及相关措施。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说明。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满分2分)
        注:(1)以上需提供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2)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4月-2019年9月投保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五、工程业绩(满分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满分1分,若仅有单项合同总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得0.8分,若仅有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得0.7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设计业绩认定: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注: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满分1分,若仅有单项合同总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得0.8分,若仅有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得0.7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设计业绩认定: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为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得分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书面密封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jggzy.nanjing.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 )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0月14日16时33分到 2019年10月21日16时33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jggzy.nanjing.gov.cn)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贰份(U盘或光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联 系 人:杨科
        电 话:17701587305
        电子邮箱:/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区金阳东街万科都荟国际1202室
        联 系 人:谢玉娟
        电 话:15151871596
        电子邮箱:/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