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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QX150046-08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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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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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垠青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苏中垠青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NO.2014G40项目A地块施工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栖发改字[2015]1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5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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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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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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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A地块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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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地点:栖霞区马群综合换乘中心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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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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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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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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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工期要求: 7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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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6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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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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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NO.2014G40项目A地块紫金城市广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工程、基础及支护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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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21400 m2;建筑物层数:13 层;其中地上层数:10 层;其中地下层数:3 层;建筑物高度:35 m;其中地下室面积:104011.51 m2;造价:65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75883 m2;幢数:1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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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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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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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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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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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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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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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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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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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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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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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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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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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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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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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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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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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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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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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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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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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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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和面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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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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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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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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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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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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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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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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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月18日16时59分到 2019年1月25日16时59分为止 |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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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2、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7月-2018年12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因社保缴纳地社保机构的原因,投标人不能提供为其项目负责人缴纳2018年7月-2018年12月的社保缴纳资料的,需提供社保缴纳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文件规定,并提供缴纳最近6个月以来的社保资料。以上资料原件扫描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4、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辩需投标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到达预审现场参加答辩,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5、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5.1、企业类似工程25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得25分;满分2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缺一不可,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为准,三者不一致的,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并选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 8.5.2、工程奖项(10分) 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每个得10分,最多10分;(工地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 8.5.3、认证体系(15分) 1、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 OHSAS18001或GB/T28001 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无法录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可自行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5.4、信誉(10分) 2016年1月1日至今,企业获得过,市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施工管理协会等同于省级以上协会信用评价审核结果为AAA的,得10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信用等级证书或文件或网上公示证明,否则不得分,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满分10分) 8.5.5、项目经理答辩40分。 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为:优:40~30(不含30)分,良:30~20(不含20)分,中:20~10(不含10)分,差10~0分,无:0分。(答辩采用纸质书写,暗标,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供2道题目,每道题20分)。 8.6、说明: 8.6.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述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1)企业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大的优先;2)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大的优先。 8.6.2、所有要求提供核查的证明材料均以南京”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要求提供核查的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者提供不全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均视为未提供。 8.6.3、招标人将对人员及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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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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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江苏中垠青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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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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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仙林大道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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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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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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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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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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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吴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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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95163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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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07345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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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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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833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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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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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anson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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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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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苏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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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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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32181018260002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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