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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分中心)溧水开发区长安环保搬迁工程(一期)项目生产线安装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编号: ALS190893-05SG
1. 招标条件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溧水开发区长安环保搬迁工程(一期)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9]38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2057.8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生产线安装一标段施工
        2.2 工程地点:溧水开发区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7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涂装车间为单体,建筑面积约39073平方米,高度24米,最大单跨15米,火灾危险性类别最高为甲类,压缩空气系统的压力管道设计分类为GC2,设计压力为0.9MP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①动力站房:动力站房设备电气安装工程;设备补水系统;动力站房设备管及其附属配套设备设施安装工程及动力站房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②涂装生产线安装(厂房及辅房内):1)电气工程:变压器、高低压柜安装调试;母线、电缆、桥架、现场电源箱、电源柜采购及安装调试;柴油发电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2)管道工程:自来水管道、冷冻水管道、锅炉房热水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安装。3)锅炉房安装工程:锅炉安装、电缆铺设、母线、桥架及附属配套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设备管道连接;辅助设备安装及相关设备安装配套设施建设;4)地基处理;5)设备基础工程。
③消防工程:室外消防管网、厂房消防管网(含涂装高压细水雾系统)、室外室内消防报警系统工程。
④室外动力管网:1)厂区高、低电缆安装敷设;110KV电站10KV出口接口工程;2)天然气室外管道安装敷设、调压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3)压缩空气室外管道安装敷设;4)冷冻水管道安装敷设;5)室外给水管网(至厂房外水表井含水表井)、管沟土石方工程;6)室外管道架空工程;
⑤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配套设施、废水站与涂装车间的废水管道连接工程、管道架空工程、废水站配电柜、电缆、桥架安装工程及相关设备安装配套设施建设;地基处理;废水处理池。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39073 m2;建筑物层数:3 层;建筑物跨度:15 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27 09:0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机电安装工程(可包括工业厂房室外配套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须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机电安装的施工企业提供。)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3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2月3日11时30分到 2021年12月10日11时30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评标办法中的业绩分(1分):
投标人自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机电安装工程(可包括工业厂房室外配套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1分,满分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须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机电安装的施工企业提供。)
注:1)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评分业绩、定标业绩均可兼得。
2)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横向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4)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业绩得分、信用评分得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5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胜出。
8.5、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6、(1)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
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机电安装施工单位和消防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机电安装施工单位;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8.7、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9、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资料:
(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6月-2021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3)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以溧水区城建局核发的2021年上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中的企业最终得分为准(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4)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须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机电安装的施工企业提供。)
以上(1)-(4)条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10、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
(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11、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综合保险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退还节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8.12、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8.1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6〕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4、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15、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5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 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5名,则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3 名,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不补充定标候选人。若最终符合资格的定标候选人<3人,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
8.16、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一、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本次N为5),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比较,报价低的排名优先,若报价相同则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抽签确定最终排名。
二、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1)定标因素1(权重:25%): 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汽车生产线厂房机电安装工程(至少含冲压、焊接(或焊装)、涂装、总装生产线中任意一个或厂区室外动力管网或动力站房中任意一个,可包括工业厂房室外配套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按以上施工业绩合同中含有冲压、焊接(或焊装)、涂装、总装、厂区室外动力管网、动力站房总数进行排序,总数5个及以上得5分;4个得分4分;3个得分3分,2个得2分;1个得1分;无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须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机电安装的施工企业提供。)
(2)定标因素2(权重:25%):2016年1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且已完成汽车生产线厂房机电安装工程(至少含冲压、焊接(或焊装)、涂装、总装生产线中任意一个或厂区室外动力管网或动力站房中任意一个,可包括工业厂房室外配套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的累计工程总造价进行排序,累计造价≥1.2亿元得5分;1≤累计造价<1.2亿元得4分;0.8≤累计造价<1亿元得3分;0.6≤累计造价<0.8亿元得2分;0.4≤累计造价<0.6亿元得1分;0.4亿以下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须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机电安装的施工企业提供。)
(3)定标因素3(权重:20%): 进入定标环节各单位报价越低排序分越高,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若有并列分,后面排序分得分减前面并列数。
(4)定标因素4(权重:5%): 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的评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排序。排序方式为:评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若有并列分,后面排序分得分减前面并列数。
(5)定标因素5(权重:5%): 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提供相关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
(6)定标因素6(权重:10%):项目经理答辩: 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根据项目经理答辩情况,排序分由高到低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7)定标因素7(权重:10%):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得5分,无不得分。(提供资质证书。)
备注:
(1)定标时,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项目经理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达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上述定标因素第(6)项则为0分。
(2)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题目共1题,答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经理现场书面作答,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答辩过程不得查看电子工具(含手机等)、纸质文件等参考资料,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答辩的,本项按0 分计。
(3)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8.17、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或投诉,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中标要求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因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3)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组织重新招标。
8.1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团山西路8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
        邮       编:2112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程光军
        电       话: 电       话:131510887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       号: 账       号:102807336850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62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