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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科技岛管委办)南京金环新能源有限公司民安街江心洲污水处理厂14.8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编号: GST240004-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金环新能源有限公司民安街江心洲污水处理厂14.8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岛备[202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金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617.4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617.4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心洲街道民安街66号江心洲污水处理厂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模14.85MW,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内初沉池、生化池等污水处理池上方净空区域安装光二沉池、伏组件,光伏组件所发电能经集电线路送至厂内供配电系统。
        2.1.3 合同估算价: 5453.63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2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04月1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建设规模14.85MW,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内初沉池、生化池等污水处理池上方净空区域安装光二沉池、伏组件,光伏组件所发电能经集电线路送至厂内供配电系统。 (1)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含主体及各专业专项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竣工图纸等,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其他与本项且相关的设计服务内容全方位、全过程设计总承包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②后续服务包括:包含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等)。(2)施工(含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施工现场状况、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建设范围内所有专业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且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原建筑物保护、拆除及恢复工程、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及垃圾外运、钢筋混凝土工程(基础、排管、管井等)、原配电房改造、新建预制舱、钢结构工程、防腐防水工程、电缆及电线、电力保护管工程、电管及钢支架、各类电箱、防火处理、防雷接地、驱鸟装置、采取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原建筑及设备保护、脚手架及施工机械等)、光伏组建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进线柜、无功补偿柜、母线设备柜、计量柜、并网柜、新增间隔、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等)、消防设施、自动化控制及保护设备(线路保护柜、防孤岛保护柜、频率电压紧急控制柜、不停电电源系统、通信系统设备、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工程保险费、项目验收费、清洁机器人、供电并网接入、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等。具体详见可研报告、招标文件等要求。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8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8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8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资格审查业绩、评分中的企业业绩、评分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年07月至- 2024年09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采用联合体,则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由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组成;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⑦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牌警示单位投标(红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35分)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现状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并满足可研报告,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供配电、结构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规范、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厂内空间布局;与周边环境协调。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厂区日常生产巡检、检修、运行需求;设备布局合理可行。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是否满足安全防护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5:总平面布局不影响现状建构筑物安全。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系统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系统功能2:发电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系统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系统造型1:发电光伏面板及支架结构、空间处理是否合理;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系统造型2: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新能源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系统造型3:对设计的鸟瞰图、厂内道路分析图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对现状构筑物进行分析,不得影响其安全。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根据发包人主材品牌表,进一步深化设备方案,设备选型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满足发包人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是否符合绿色低碳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深度1:变配电系统满足本地区供电部门具体要求,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力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措施: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电气专业人员(3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者供配电)的得0.3分/人,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3分/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人。(2)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3分,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1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3分/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人。(3)造价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3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3分/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人。 注:人员的认定以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为准,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8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评分中的企业业绩、评分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0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0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体容量不低于8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业绩,且为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容量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评分中的企业业绩、评分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00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1.60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1.40 分;(满分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0 分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 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1-05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投标人自行与南京市供电公司协调管理,完成并网、接入等所有工作,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运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6、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含)、承修类五级(含)、承试类五级(含)及以上资质。
8.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金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万寿路15号南京工大科技产业园A3栋1106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胡工 联      系     人:高庄祺
        电       话:025-84491551-816 电              话:18362088099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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