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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南京江宁孔山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编号: SGT190052-01SG
1. 招标条件
        江苏园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江宁孔山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矿治办[2019]2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5996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面向全国范围进行招投标。
        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京江宁孔山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2.2标段名称:施工;
        2.3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孔山矿;
        2.4建设内容:南京江宁孔山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由土方工程、边坡治理工程、交通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180天;
        2.6合同估算价:约5368万元;
        2.7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技术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
        3.3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该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1日,在上述时间段内,投标人需按如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前,需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点击“标书下载”按钮(如果不成功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注意: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信息登记、并领取加密锁,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交易向导-新用户入网业务向导》,联系电话:025-68505871;如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未取得加密锁,将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1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至 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体育场3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及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5.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4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5.5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5.6本工程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2年未发生致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8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1投标申请人需承诺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以及按照《关于做好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集中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宁环发[2013]26号)的规定验收标准做好扬尘防控、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1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04月-2019年0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将不通过,因属于事业单位而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的,需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6. 评标方法
        6.1根据苏国土资发(2007)23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中第二十条项目招标的评标方法应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方法中商务部分占总评分的30%-40%,技术部分、企业资信、业绩占总评分的60%-70%。
        6.2本工程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投标报价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权重),满分为30分;施工组织设计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50%(权重),满分50分;企业资信、业绩占总分值的比重为20%(权重),满分20分。
        6.3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 5200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为废标处理。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满分30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算术平均值时,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基准价修正方式: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其基准价的计算。
        (3)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二)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0分)
        (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合理性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满分10分):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优: 9~10;良: 7~8;一般:5~6;差: 3~4;无: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性(满分7分):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优: 6~7;良: 4~5;一般: 2~3;无: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8分):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优: 7~8;良: 5~6;一般: 3~4;无:0分)
        (4)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满分5分):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优: 4~5;良: 2~3;一般: 1;无:0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满分5分):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优: 4~5;良: 2~3;一般:1;无:0分)
        (6)项目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满分5分):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优: 4~5;良: 2~3;一般:1;无:0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5分):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优: 4~5;良:2~3;一般:1;无:0分)
        (8)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关键施工技术、安全、进度、成本控制的针对性措施并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满分5分):全面合理、有较强针对性(优: 4~5;良: 2~3;一般: 1;无:0分)
        (三)投标单位业绩、优良工程、信誉要求(满分20分)
        (1)投标单位业绩(满分16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6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得16分;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4000万元)~6000万元(不含)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得12分;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2000万元)~4000万元(不含)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得8分;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2000万元(不含)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得4分;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下业绩不得分。此项最高1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国土资源部门或其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三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评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业绩中的最高分计取,且只能计算一个业绩工程,不得重复累计)(满分16分)
        (2)优良工程(满分2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环境治理工程获得优良,得2分。
        (3)信誉要求(满分2分)
        ①投标人具有工商部门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证书得0.5分;投标人具有AAA资信证明得0.5分。
        ②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企业信誉需提供证书原件核查,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备注:
        1.以上评分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3.评标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合同业绩外均不予认可。
        4.评标时,工程业绩以国土部门或其以上主管部门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时间为准(即:时间2016年1月1日以来),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5.评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业绩、企业资信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投标报价、业绩、企业资信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为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分别评分,取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每个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2位小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0月14日17时23分到 2019年10月21日17时23分为止
9. 其他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供招标人审查,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或到场后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供招标人审查,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或到场后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园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馆T110大厅3楼3138室
        联系人:谈守金
        联系电话:1377656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