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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浦江智汇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编号: NJB200290-01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智汇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宁新区管审备[2020]8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里程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44.61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44.61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顶山街道天浦路28号浦江智汇园内
        2.1.2 工程规模: 对天浦路28号浦江智汇园园区内的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改造,包含绿化种植,移栽及养护,景观铺装及铺装改造,沥青路面修复,水系驳岸改造,小品设施,新增及改造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位停车棚,成品坐凳,垃圾桶,导视牌,灯具等设施改造及园区内水电地下工程(含雨污水分流设计)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改造。改造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面积约8300平方米,铺装改造面积约7900平方米,内部沥青路面修复约38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115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3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3月3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6月09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内容包括对天浦路28号浦江智汇园园区内的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改造,包含绿化种植,移栽及养护,景观铺装及铺装改造,沥青路面修复,水系驳岸改造,小品设施,新增及改造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位停车棚,成品坐凳,垃圾桶,导视牌,灯具等设施改造及园区内水电地下工程(含雨污水分流设计)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改造。改造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其中绿化改造面积约8300平方米,铺装改造面积约7900平方米,内部沥青路面修复约3800平方米。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如需要,含预算)、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商业或住宅类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商业或住宅类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商业或住宅类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设计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施工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备注:园林绿化专业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扫描件,园林绿化专业包含园艺、园林、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景观专业、景观建筑设计。
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财务要求:联合体单位中施工企业的2019年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7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7月至- 2020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07月至2020年1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缴费参保证明缴费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相关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C、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A、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B、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D、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F、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G、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35分)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设计说明(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技术方案(1):对现状对场地现状的分析及对现有植物的针对化处理。(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满分4分)
技术方案(2):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技术方案(3):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技术方案(4):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技术方案(5):环境影响分析。(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满分1分)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专业配置合理性,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的技术负责人1名,需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包含园艺、园林、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景观专业、景观建筑设计)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2分;施工员1名、安全员2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取样员)1名,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一个加 0.2分,最多得0.8分。(满分1分) (2)设计单位:A、除设计负责人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包含园艺、园林、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景观专业、景观建筑设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名;B、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造价工程师各1名,以上A和B两项配备齐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注:上述人员专业不可相互兼任。(园林绿化专业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扫描件,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录入信息为准,)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20年07月至2020年12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以上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2/22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企业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里程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天浦路一号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 浦口大道毅达汇创中心 3幢1206室
        邮       编:2118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张天宇 联      系     人:周宇航
        电       话:025-58538136 电              话:15380311680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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