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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省分行营业部装修长乐大厦营业用房内外装修改造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0
编号: ANJ181001-01SG
1. 招标条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建设项目省分行营业部装修长乐大厦营业用房内外装修改造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苏函[2018]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536.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银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内外装修改造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长乐大厦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幕墙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建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装修长乐大厦营业用房内外装修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幕墙面积:13800 m2;幕墙高度:100 m;装饰工程面积:16000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1月19日17时26分到 2018年11月26日17时26分为止
8. 其他
         8.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上传的企业营业执照必须为最新的企业营业执照,否则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2、投标人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连续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
8.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09点30分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系统。
8.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5、投标人投标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时所报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8.6、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各申请人合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满分100分):
(一)财务状况(27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连续三年赢利得27分,少一年扣9分。(提供财务报告,须包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是否盈利按损益表为准,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
(二)类似项目业绩(23分)
①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幕墙施工的企业自2013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除外)幕墙工程,有一个得5分,满分15分;(满分1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挑选,请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2013年01月 01 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所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人民币的公共建筑项目(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除外)幕墙工程,有一个得8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挑选,请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企业类似业绩与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可以重复计算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三)信誉(26分)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获得“AAA信用等级证明”(金融机构评定的)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得9分;企业资信等级为AA的得7分;企业资信等级为A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获得“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中装协评定的)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得9分;企业资信等级为AA的得7分;企业资信等级为A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三年连续三次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在有效期内)得8分;最近三年连续两年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在有效期内)得6分;最近三年有一次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在有效期内)得4分;没有不得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上述三项得分不累计,最高得分26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四)认证体系(9分)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通过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OHSAS18001(有效期内)或GB/T28001(有效期内),有1个得3分,没有不得分。满分9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五)工程奖项(15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共建筑项目幕墙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除外)1.获“国优”、“鲁班奖”的有一个得5分;2.获“省优”的有一个得4分;3.获“省辖市优”的有一个得3分。奖项最多计三个,满分15分。注: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奖项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布的获奖证书,缺一则不予得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国优、鲁班奖工程有效期为3年;省优工程有效期为2年,省辖市优工程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算起,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止。(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如证明材料无法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挑选,请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15分)
8.7本公告中的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说明如下: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述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如下顺序进行排序:1)按项目经理所报业绩获奖情况进行排序(如项目经理业绩获奖,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布的获奖证书(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依次以“国优”或“鲁班奖”、“省优”、“市优”进行排序)。2)按项目经理所报业绩金额(以金额大小,由大至小进行排序)。注:如投标人上传多份项目经理业绩,则已满足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打分条件的最大金额的业绩为准。
(2)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自行完善数据内容,确保录入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所有要求提供核查的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者提供不全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相关数据、内容和要求的,均视为未提供,资审时不予认可。
(3)招标人将对人员及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若投标人出现企业业绩以及项目负责人业绩造假、项目负责人被查实有在建项目被举报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本工程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8、评分办法中第9、其他评分因素中,企业信用分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信用分为准。
8.9、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0、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
8.11、本工程采用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锁自行登录开标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届时关于评标基准价公式及相关系数的抽取由招标人现场抽取确定。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代理机构:江苏银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赵工 联  系  人:石朗浩
        电       话: 电       话:15850743459
        传       真: 传       真:025-8320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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