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招标投标云网 南京招标投标协会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设工程
(市交易中心)NO.2008G25金融城地块项目南京金融城-9号楼(华东石油局办公科研中心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1
编号: ANJ110843-57SG
1. 招标条件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NO.2008G25金融城地块项目南京金融城-9号楼(华东石油局办公科研中心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1]52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京金融城-9号楼(华东石油局办公科研中心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
        2.2 工程地点:建邺区嘉陵江东街以南(河西45号地块),南至雨润大街,东至庐山路,西至江东中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7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1-19层室内机电安装、装修施工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19000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5年07月 01 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所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共建筑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住宅楼、商住楼及工业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金额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资料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一致且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数据和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如有不实或弄虚作假之处,经查证属实后将没收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并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均须在资审截止时间前上传至“e路阳光”信用平台(无法上传至“e路阳光”信用平台的资料,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8月21日17时31分到 2018年8月28日17时31分为止
8. 其他
         8.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2投标人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连续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
8.3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0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点30分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 由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系统。
8.5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0室。
8.6本项目无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221.226.86.154:8080/TPPingBiao/pages_dqnanj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tml。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锁自行登录开标网址。评标基准值公式、K值、Q1值、K1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8.7本项目共两个施工标段在同一时间段内开标(先后开标唱标顺序按照标段编号ANJ110843-57SG、ANJ110843-58SG排列),一家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由于工期紧张、工作量大,为保证本项目能及时完工,同一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具体方法如下:两个施工标段的评标次序按照标段的开标顺序分别进行,在评标过程中,若投标人获得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后,将不再进入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推荐名单,但仍然参与另一个施工标段评标基准价计算。
8.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投标人投标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时所报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8.10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各申请人合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一)财务状况(15分)
①2017年度企业注册资金≥10000 万元人民币,得5分;1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注册资金≥5000 万元人民币,得4分;5000 万元人民币>企业注册资金≥3000 万元人民币,得3分;企业注册资金<3000 万元人民币,不得分。(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营业执照为准)(满分5分)
②2017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60%,得5分;70%>企业资产负债率≥60%,得4分;80%>企业资产负债率≥70%,得3分;企业资产负债率≥80%,不得分(满分5分)
③最近连续两年企业收入增长率≥5%,得5分;近两年有一年企业收入增长率≥5%,得3分;最近连续两年企业收入增长率<5%,不得分。(满分5分)
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需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满分15分)
(二)类似项目业绩(30分)
①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2015年07月 01 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人民币的公共建筑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住宅楼、商住楼及工业厂房除外),有一个得5分;企业业绩最多可计3个,满分1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满分15分)
②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2015年07月 01 日(含)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所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共建筑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住宅楼、商住楼及工业厂房除外),有一个得5分;项目经理业绩最多可计3个,满分1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满分15分)
注:企业类似业绩与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以重复计算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并选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三)信誉(10分)
①企业资信等级为 AAA 级(有效期内,银行评定的)的得10分;企业资信等级为 AA 级(有效期内,银行评定的)的得6分,企业资信等级为 AA 级以下的不得分。
②企业资信等级为 AAA 级(有效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定的)的得8分;企业资信等级为 AA 级(有效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定的)的得4分,企业资信等级为 AA 级以下的不得分。
上述两项得分不累计,最高得分10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四)认证体系(10分)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缺一项不得分);最近三年连续三次获得过 “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在有效期内)得5分;最近三年连续两次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在有效期内)得3分;最近三年有一次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在有效期内)得1分;最近三年没有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在有效期内)不得分。
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五)工程奖项(15分)
企业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共建筑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住宅、商住楼及工业厂房除外)1.获“国优”、“鲁班奖”的有一个得 7.5分;2.获“省优”的有一个得 5分;3.获“省辖市优”的有一个得 2分。奖项最多计两个,满分15分。注: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奖项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布的获奖证书,缺一则不予得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国优、鲁班奖工程有效期为3年;省优工程有效期为2年,省辖市优工程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算起,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止。(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满分15分)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2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拟派项目经理答辩,拟定题目两个,每题 10 分,根据申请人答辩进行打分。区间分,优:10,良:8.5,中:7,差:5.5,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一位。未答辩的不得分,除未答辩外,每题得分不少于5.5分。(由评审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满分 20分)
8.11本公告中的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说明如下: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述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如下顺序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1)类似项目业绩;2)财务状况;3)信誉。若最终得分仍相同则比较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分分值,信用分值高的排名靠前。
(2)本工程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格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平台录入为准;企业ISO认证体系证书、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资信等级证书、承诺书则以南京市“e路阳光”企业自建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自行完善数据内容,确保录入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所有要求提供核查的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者提供不全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相关数据、内容和要求的,均视为未提供,资审时不予认可。
(3)招标人将对人员及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若投标人出现企业业绩以及项目负责人业绩造假、项目负责人被查实有在建项目被举报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本工程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每个标段80万元。同时列入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履约评价不合格名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邺区江东中路与嘉陵江东街交叉口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号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24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  系  人:汪军红、张治
        电       话:/ 电       话:025-8372776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