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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江北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大厦室内装饰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3
编号: MJB190011-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大厦室内装饰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18]716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00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江北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大厦室内装饰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江北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大厦室内装饰工程总承包
        2.1.1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2.1.2项目规模:地下2层地下室,地上主楼23层,裙楼3-4层,总建筑而积约8.3万平方米。本项目装修内容为地下一层的电梯厅、食堂、餐厅及地上建筑的室内装修,包括大中会议室和活动中心的灯控系统,标识标牌系统、后厨设备及室内普通家具。
        2.1.3合同估算价:12000万元(含设计、施工费用,其中设计费约28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专业设计应当符合《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2007年版)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2.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初步深化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2.2.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等)、材料设备采购(五金配件、灯具、空调、后厨设备、室内普通家具等的采购、安装、运输、装卸、保管等)等。
        2.3本标段为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1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402)。
        4.3招标文件每套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5.4本次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金额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金额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金额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5.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5.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8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公章)
        5.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公章)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0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资格审查当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投标报价:71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
        6.1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6.1.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3)项目设计是否满足国家、地方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及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6.1.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范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3)对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4)设计理念、使用功能、材料设备等方面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5)对装饰设计方案的协调性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6.1.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设计中充分考虑整体施工质量的稳定可控,工艺先进,合理应用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倡导的方向和政策(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6.1.4、绿色设计(1分)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6.1.5、设计深度(2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符合江苏省规定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6.2投标报价(71分)
        6.2.1、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71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说明: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6.3.1、总体概述(2分):针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在本项目中准备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综合打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除外):配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0.5分/人,满分1分。
        (2)设计人员(设计负责人除外):配备高级工程师(专业为装饰装修、建筑、工民建或室内设计类)及以上职称的0.5分/人,满分1分。
        注:以上人员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类别,以毕业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8月-2019年1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的人事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6.5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金额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1分计取、参与方按0.6分计取。
        备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资料须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后平均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5分。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7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单位入围,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不含设计文件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7)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业绩得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如果报价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排名靠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现场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2月2日15时46分到 2019年2月18日15时46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2份(电子U盘或光盘)。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1号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25-581959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四楼
        联系人:王修丽
        电 话:025-69974912、1381337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