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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分中心)浦口区听莺路西延(紫峰路-沿山大道)建设工程听莺路西延(云杉路—沿山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9
编号: BPK190083-01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口区听莺路西延(紫峰路—沿山大道)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文件号:浦发改投资字【2017】45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省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056.87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浦口区听莺路西延(紫峰路—沿山大道)建设工程听莺路西延(云杉路—沿山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桥林街道,起于云杉路、止于沿山大道。;
        2.1.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324米,规划红线宽30米,规划等级为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功能。绿化面积约5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道路、桥涵、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管线综合及公共设施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及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1.3合同估算价:5384.23 万元【其中:设计费92.23万元,工程建安费5292万元(含暂列金 402.2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浦口区听莺路西延(云杉路—沿山大道)建设工程,该项目位于桥林街道,起于云杉路、止于沿山大道,长约1324米,规划红线宽30米,规划等级为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功能。绿化面积约5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道路、桥涵、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管线综合及公共设施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及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内容包含:根据浦口区听莺路西延(云杉路—沿山大道)建设工程的可研报告及批复要求,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审査办理;③规划方案报建;④施工图审查办理。
        (2)施工内容包含:浦口区听莺路西延(云杉路—沿山大道)建设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道安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2.3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施工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设计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取得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中截止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史明杰,联系电话:17715230852。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
        (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5.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5.3.2设计负责人:
        (1)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道路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2)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5.3.3施工负责人:
        (1)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2)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5.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 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设计业绩:企业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建安造价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中必须包含4000㎡绿化)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企业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承担过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中必须包含4000㎡绿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中必须包含4000㎡绿化)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6施工企业2017年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报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4)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的业绩和荣誉:只认可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业绩和荣誉;
        (5)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 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工程业绩2分。
        6.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6.1.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该项目特点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项设计。(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4)环境影响分析。(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1.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6.2.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6.3.1、总体概述(1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2、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6.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海绵、景观、管廊、桥梁)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6.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6.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3分)
        6.4.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2分;
        6.4.2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得1分;
        备注:
        (1)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2)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以上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6.5工程业绩2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5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5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的设计业绩(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没有体现以上相关特征,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备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需按照暗标要求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设计图纸按施工图出图规格,可折叠为A3)按A3规格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中技术标(统一使用白色封面)为暗标,应单独封装,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标明“技术标”字样和写上投标单位名称,封袋内的“技术标”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统一用A3纸打印,字体统一用小四号宋体字单面打印(图文字体除外),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重复序号等标记,不得设置页脚和页码,否则废标处理。
        4.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评委会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则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单位排名在前,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抽取确定排名。
        5.所有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6.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设计文件部分(注: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分为两册分开密封),二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以及工程业绩等)。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的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单位入围,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月29日16时55分到 2019年2月12日16时55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4、本次招标未中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
        9.5、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电子光盘或U盘)。
        
10. 联系方式
        江苏省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
        联系人:葛圣玲、巩静
        电话: 025-69676820
        名称: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万达广场D座3205室
        联系人:史明杰
        电话:17715230852
        电子邮箱:5158503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