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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分中心)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编号: APK210002-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项目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浦行审投字[20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求雨山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65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9500.00万元政府专项资金政府融资(借贷)资金:455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65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9500.00万元政府专项资金政府融资(借贷)资金:455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浦街道
        2.1.2 工程规模: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3200平方米,拟建设教学实训用房、教学辅助及行政管理用房、生活用房、艺术共享空间、社会机动车库及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初中部5轨,高中部8轨,39班中等艺术学校一所。总建筑面积约64197.91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0883.19 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47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53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3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3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8月15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建筑方案深化优化及规划报建、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建筑、结构、水、暖、电等专业)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空调暖通、消防、人防、智能化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幕墙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节能设计、室外市政工程设计、景观绿化及室外综合管网设计、室外亮化设计(含建筑外部照明、室外照明)、室内外标识设计、厨房设计、电力内外线(含配电房、外线接入)、BIM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太阳能设计,装配式设计,二星绿色建筑出图(含标识设计及申报)、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人防图审等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审核工作等后续服务以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并按要求通过本工程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设计内容同施工内容(具体以设计任务书要求为准,甲方提供的设计导则为参照)。 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临时工程(含水电)、建筑、结构、幕墙、电气、给排水、太阳能、智能化、室内外消防、暖通、抗震支架、人防、装修等工程、.场地平整(含河塘处理、垃圾清运)、土石方、基坑支护(含监测)、桩基工程(含试桩及试桩检测、桩基检测、沉降观测)、配电房、弱电机房、垃圾分类处理站等配套工程、室外工程:用地红线内道路、硬质铺装、操场、跑道、球场、室外综合管网、围墙、大门、门卫配套、路灯及景观绿化、景观亮化工程等、标识标牌:户外导视系统、户外及地下车库交通标识、室内外铭牌设计、室内标牌等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节能等工程、水、电、气、通讯等接入工程等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相关采购(材料、设备、服务)及后续方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完成项目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 物资采购范围: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教室课座椅、书包柜、教师办公座椅、食堂餐桌椅、厨房设备、教师用办公电脑、充电桩设备、体育设施设备、电子显示屏、智能化系统(含多媒体教学等)、宿舍桌椅及床铺衣橱、空调、热水设备、演艺厅舞台设备(非升降舞台)(需经甲方、校方、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确定设备品牌及规格型号,未经甲方、校方、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设备不得进场。如教育局统一采购,该费用扣除。)等满足学校正常教学、运营等所有设施设备等。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设计任务书内容。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5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在2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时间、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5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在2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时间、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5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在2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5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在23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住宅楼、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时间、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均无法体现装配式工程,还须提供加盖图审合格专用章的体现装配式工程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5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在23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住宅楼、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时间、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均无法体现装配式工程,还须提供加盖图审合格专用章的体现装配式工程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5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在23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住宅楼、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装配式工程,还须提供加盖图审合格专用章的体现装配式工程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2、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评标过程中,需登录南京市建委官网"通知公告"栏"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进行查询,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仍在整改期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的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项目除外。
7、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11、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12、提供的所有证书均为有效的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1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设计文件:25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①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②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③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④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优(4);良(3.6);中(3.2);差(2.8);无(0)
总平面设计:①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②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③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设计:①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②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③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优(4);良(3.6);中(3.2);差(2.8);无(0)
结构设计: ①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②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③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 ①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②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③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优(4);良(3.6);中(3.2);差(2.8);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①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 ①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经济分析: ①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及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 ①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0.5分)(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0.5分)(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64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人员要求:a、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得0.1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加0.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1分,满分0.25分; b、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0.1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加0.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1分,满分0.25分;c、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得0.1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1分,满分0.25分; d、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0.2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05分,满分0.25分; e、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0.2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05分,满分0.25分;f、造价专业负责人 :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得0.2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加0.05分,满分0.25分;g、基坑支护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0.2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05分,满分0.25分; h、道路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得0.2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05分,满分0.25分。备注:(1)注: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不能反映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相关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2)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均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2/26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动态核查审查情况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8、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评标过程中,需登录南京市建委官网“通知公告”栏“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进行查询,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仍在整改期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9、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ipv6.nanjing.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8.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求雨山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路48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号楼东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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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025-56672386 电              话:18362097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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