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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JB190405-01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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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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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大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配建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以关于南京市大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新区管建[2019]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城建隧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367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67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367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67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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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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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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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建设地点:进厂管线沿规划横三路、马汊河梗道及汇鑫路;尾水排放管线及补水管线沿旺鑫路、周立河东岸及宁洛高速南侧;新建泵站位于葛塘河与马汊河叉口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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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工程规模: 南京市大厂污水处理厂建筑总规模18.0万m3/d,此次建设项目为南京市大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配建工程,其中新建规模为14.5万立方米/天污水泵站一座;新建d1000-d2000污水管道4.55千米;新建d1800尾水排放管线2.8千米;新建d800补水管线2千米及相应道路恢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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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合同估算价: 2193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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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总工期要求: 2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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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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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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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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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立项范围内可研文本所提及并达到投产使用需求的全部内容(园林绿化施工除外)。主要工作包括:勘察、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前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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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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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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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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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6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9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6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9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6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上述资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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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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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9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9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9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道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上述资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1、承诺书 (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除外)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2、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本章正文1.4.2要求) 9.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本章正文1.4.2要求) 9.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委派;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委派;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5、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业绩不可以兼得。 9.6、本标段采用电子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9.7、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9.8、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9、电子化工程总承包目前不支持远程解密,请投标人携带CA锁现场进行解密。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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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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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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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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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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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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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2分 商务标: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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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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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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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2设计说明: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并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3设计说明: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4设计说明:设计理念、各专业工程设计说明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1技术方案: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恰当。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体现精细化设计理念。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2.2技术方案:总体方案和节点布置科学、合理,与现场契合度高。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2.3技术方案: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优(5);良(4.5);中(4.0);差(3.5);无(0) 1.2.4技术方案: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5技术方案:环境影响分析。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1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3.2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3.3设计深度:对各专业工程进行详细设计,达到施工图方案深度。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4.1经济分析: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2经济分析: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3经济分析: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4经济分析:根据国家、江苏省、南京市等相关要求及最新计价文件进行概算文件编制。优(2);良(1.8);中(1.6);差(1.4);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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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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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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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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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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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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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备工程类研究员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2)施工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其他注册类职业资格的得0.5分,满分1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近6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的社保证明。 2、提供相关职称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1、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业绩不可以兼得。2、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3、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6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1、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业绩不可以兼得。2、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3、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2 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1.6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1.4 分;(满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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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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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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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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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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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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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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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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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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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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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3、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5、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8.6、本标段采用电子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7、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委派;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委派;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8、电子化工程总承包目前不支持远程解密,请投标人携带CA锁现场进行解密。 8.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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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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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城建隧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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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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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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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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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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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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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徐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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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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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58995807、1736644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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