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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NO.2014G34地块项目B地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5
编号: AGL150006-08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14G34地块项目B地块工程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鼓发改发[2014]2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618600.00万元,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186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建设NO.2014G34地块项目B地块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B地块工程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
        2.3 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实施内容土石方、桩基础(含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智能化、室内外装饰、室外管网、园区道路等交钥匙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0335.9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8153.5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71735平方米),拟建设2栋150m的超甲级写字楼,包含五星级服务精品酒店,裙房商业。
        2.5 合同估算价:约227800.00万元。(含设计费: 6000.00万元)
        2.6 招标范围:承包人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各专项设计、深化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7工期要求:1345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其中:设计115天,施工1230天。设计开工日期:发包人通知设计开工后145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开工日期:发包人通知施工开工后12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8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9本标段是在方案设计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含)以上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室四层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和地下室层数不一致,金额和地下室层数均以施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业绩: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室四层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和地下室层数不一致,金额和地下室层数均以施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设计业绩: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公共建筑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设计费金额在3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建筑面积和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财务状况: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
        3.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9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1号楼1016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4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含)以上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室四层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和地下室层数不一致,金额和地下室层数均以施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施工业绩: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室四层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和地下室层数不一致,金额和地下室层数均以施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设计业绩: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公共建筑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设计费金额在3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建筑面积和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6 财务状况:无。
        5.7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8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初步设计文件:20分,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工程业绩:1分。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工程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5家,取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开标,如果合格投标人数量小于5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1初步设计文件(满分20分)
        6.1.1设计说明书(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2总平面设计(满分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1.3建筑设计(满分3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4结构设计(满分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5设备设计(满分2分)
        (1)电气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25分,良0.2分,中0.15分,差0.1分,无0分);
        (2)给排水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25分,良0.2分,中0.15分,差0.1分,无0分);
        (3)暖通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25分,良0.2分,中0.15分,差0.1分,无0分);
        (4)消防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25分,良0.2分,中0.15分,差0.1分,无0分);
        (5)智能化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25分,良0.2分,中0.15分,差0.1分,无0分);
        (6)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0.25分,良0.2分,中0.15分,差0.1分,无0分);
        (7)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1.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满分1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7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满分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0.25分,良0.2分,中0.15分,差0.1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0.25分,良0.2分,中0.15分,差0.1分,无0分)。
        6.1.8经济分析(满分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0.25分,良0.2分,中0.15分,差0.1分,无0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0.25分,良0.2分,中0.15分,差0.1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0.25分,良0.2分,中0.15分,差0.1分,无0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0.25分,良0.2分,中0.15分,差0.1分,无0分)。
        6.1.9设计深度(满分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6.2投标报价(满分68分)
        6.2.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满分68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1.2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11分)
        6.3.1总体概述(满分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
        6.3.2采购管理方案(满分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满分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6.3.4施工的重点难点(满分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
        6.3.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满分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6.3.6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3.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满分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6.3.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6.4工程业绩(满分1分)
        6.4.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1分)
        (1)投标人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室四层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和地下室层数不一致,金额和地下室层数均以施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设计费金额在3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得0.8分;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建筑面积和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金额6.5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室四层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0.7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和地下室层数不一致,金额和地下室层数均以施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为100页,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按A3纸张数量计取。初步设计文件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超过15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按A3纸张数量计取。
        暗标要求如下: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按A3规格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中技术标(统一使用白色铜版纸封面)为暗标,应单独封装,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标明“技术标”字样和写上投标单位名称,封袋内的“技术标”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统一用A3纸打印。
        2、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初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初步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6、公共建筑业绩范围是指包括:①办公建筑工程: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②商业建筑工程:商务办公、商城、商场、金融建筑等;③科教文卫建筑工程: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建筑等;④通信建筑工程:邮电、通讯、广播用房;⑤交通运输类:机场、高铁站、地铁站、火车站、汽车站、仓储、物流等;⑥旅游建筑类:酒店、娱乐场所等;其他业绩不予以认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2月24日16时3分到 2018年12月29日16时3分为止
9. 其他
        9.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 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 )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 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贰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6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采用定性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
        联 系 人:江琦
        电 话:13770702758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1号楼1016室
        联 系 人:杨彪
        电 话:025-86512218-8018、13913041968
        代理机构传真:025-86512318
        电子邮箱:njytg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