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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NO.2014G45地块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5
编号: AYH150278-08SG
1. 招标条件
        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NO.2014G45地块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二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雨发改项字[2015]3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室内装饰工程二标段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丁墙路南侧,石林家乐家西侧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16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753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工程为NO.2014G45地块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二标段,酒店式公寓(3号楼),地上约100米,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19580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5年6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经有形市场公开招标的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寓或住宅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含酒店式公寓)。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不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月14日10时29分到 2019年1月21日10时29分为止
8. 其他
         8.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7月-2018年12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企业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有效证明材料、现役军人等其他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须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2 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1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项目负责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系统。
8.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基准值公式、K值、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8.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拟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企业类似业绩(满分24分)
投标人自2015年6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经有形市场公开招标的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寓或住宅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含酒店式公寓),得2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挑选,请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奖项(满分40分)
①企业承担过的室内装饰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20分,获得省优的得10分,获得市优的得5分;本项限评1项,按最高奖项计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缺一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挑选,请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国家级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往前推算)。
②企业承担过的室内装饰工程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的得20分,获得过市级“文明工地”的得10分;本项限评1项,按最高奖项计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缺一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挑选,请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省级有效期为2年,市级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往前推算)。
(3)认证体系: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②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③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提供相关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满分6分)
(4)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拟定2道题目,每题15分,满分30分(除未参加答辩外,一般每题不少于60%得分)(答辩采用纸质书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8.7 NO.2014G45地块项目室内装饰工程共有三个标段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分别为:NO.2014G45地块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一标段(标段编号:AYH150278-07SG),NO.2014G45地块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二标段(标段编号:AYH150278-08SG),NO.2014G45地块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三标段(标段编号:AYH150278-09SG),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投标。
评标顺序为:先评审一标段,再评审二标段,最后评审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如果投标人在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此投标人仍可以参加二标段的投标和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在一标段和二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继续可以参加三标段的投标和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丁墙路南侧石林家乐家西侧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37
        联  系  人:吴工 联  系  人:陶乐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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