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招标投标云网 南京招标投标协会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设工程
(江北新区)南京江北新区质谱分析与检测中心公共实验室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0
编号: AJB190039-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江北新区质谱分析与检测中心公共实验室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宁新区管审备[2019]1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北新区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乌北路11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871.64㎡,其中地下面积2127.35㎡,项目地上九层,地下一层。本次改造面积约6335㎡,其中地下改造面积约1200㎡,改造范围包括1-4层全部(1层不含电梯厅),地下一层、地上5-9层局部。改造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改造、实验室安装、室内装修改造、设备购置。
         2.1.3合同估算价:5700万元(其中设计合同估算价约1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6 月1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2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9月30日
         2.1.5 其他: 本标段为专业工程总承包招标。
        2.2招标范围:江城大厦公共实验室包括公共质谱实验室改造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包括项目内所有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详见设计任务书)。
        2.3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
        3.2.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9年3月27日止,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
        4.2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 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12号证大喜玛拉雅中心C座3楼3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5.2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有效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有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 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1)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投标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 2016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住宅、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6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住宅、厂房除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6 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3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住宅、厂房除外)设计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6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提供承诺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a.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c.招投标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且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协议书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d.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e.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f.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提供网上打印件)。
        备注:资格审查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根据资格审查要求无法提供相应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予认可,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人员证书等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
        一、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编制设计方案,针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与基本目标的实现的深刻性、完整性,和对设计思路的清晰性、新颖性进行综合评分,需考虑实验室部分的公共使用特性以及机电配套与各楼层业主需求的契合度,并有相关图纸及说明, 实验室满足多组学与临床质谱生态系统的研究,使其成为全国规模最大、功能最全、影响最广的生命科学中心,将致力服务于分子诊断、高端体检管理、新型靶向药物研发等尖端生物高科技领域的成果转化。功能上需满足实验室衍生、拓展的变化。(满分1分:优:1.00分;良:0.70分;一般:0.40分;差:0.10分;无:0.00分);
        (2)实验室专项设计的专业性是否能够满足国际一流质谱实验室要求及设计任务书的专项要求,平面分区合理,各种物流及人流线路设计分工明确清晰合理,并能够顺利通过实验室专项验收(满分2分:优:2.00分;良:1.50分;一般:1.00分;差:0.50分;无:0.00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的需求,针对设计阶段如何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满分1分:优:1.00分;良:0.70分;一般:0.40分;差:0.10分;无:0.00分);
        (4)项目设计是否满足国家、地方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及任务书所要求的实验室专业相关国际标准(满分1分:优:1.00分;良:0.70分;一般:0.40分;差:0.10分;无:0.00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重点介绍设计理念、使用功能、材料设备等方面亮点,并阐述其优点(满分1分:优:1.00分;良:0.70分;一般:0.40分;差:0.10分;无:0.00分);
        (2) 对投标人的设计质量控制方案以及针对本项目特点如何确保设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分:优:1.00分;良:0.70分;一般:0.40分;差:0.10分;无:0.00分);
        (3)投标文件人对各实验室做整体布局规划,其中包括实验室装备的种类;布置位置;尺寸;电源的数量、位置和功率;IT的位置和数量;给排水点、给水品质种类;Air、N2、He、Ar等仪器用气的位置布置等,须满足蛋白质组学、临床质谱和代谢组学平台的使用要求(满分1分:优:1.00分;良:0.70分;一般:0.40分;差:0.10分;无:0.00分);
        (4)实验室废水、废气及固废的处理及处理排放设计(满分1分:优:1.00分;良:0.70分;一般:0.40分;差:0.10分;无:0.00分);
        (5)对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及智能化专业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 结合甲方确认的实验室通风家具的数量和形式(如实验室家具中的通风柜、万能抽气罩、试剂柜等)设计出完整的通风方案,并确保通风载体使用时的风速、排风量、噪声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满分1分:优:1.00分;良:0.70分;一般:0.40分;差:0.10分;无:0.00分);
        (6)对实验室专项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造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满分2分:优:2.00分;良:1.50分;一般:1.00分;差:0.50分;无:0.00分);
        (7)装饰设计方案的应体现新颖性以及与建筑的协调性,软装与硬装搭配协调,体现现代办公及实验室风格(满分1分:优:1.00分;良:0.70分;一般:0.40分;差:0.10分;无:0.00分);
        (8)设计中需采用装配化思维及实施手段(满分2分:优:2.00分;良:1.50分;一般:1.00分;差:0.50分;无:0.00分)。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设计中充分考虑整体施工质量的稳定可控,工艺先进,合理应用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倡导的方向和政策(满分2分:优:2.00分;良:1.50分;一般:1.00分;差:0.50分;无:0.00分)。
        4、绿色设计(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0.5分:优0.5分,良0.3分,中0.2分,差0.1分,无0分);
        (2)体现最新健康及环保设计理念(满分0.5分:优0.5分,良0.3分,中0.2分,差0.1分,无0分)。
        5、设计深度(2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00分;良:0.70分;一般:0.40分;差:0.10分;无:0.00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00分;良:0.70分;一般:0.40分;差:0.10分;无:0.00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
        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满分71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满分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满分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满分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满分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具备以下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
        (6)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足以上专业人员得满分2分,缺一项不得分。
        备注:以上每人只可参与一次计分,不可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工程业绩(满分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1分)
        2016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住宅、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有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注: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备注:
        (1)评分办法所要求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3) 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技术标须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投标文件的方案设计文件按A3规格装订成册(统一使用白色封面)、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按A4规格装订成册(统一使用白色封面),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分别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分别标明“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和“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字样及投标单位名称,封袋内的“技术标”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专家共8人。第一阶段,技术专家中的设计专家负责评审方案设计文件;第二阶段,所有评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经济专家负责评审商务标和经济标,施工和设计专家负责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3月20日到 2019年3月27日为止。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3月20日11时26分到 2019年3月27日11时26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 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和携带的证件要求:
        (1)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贰份。
        9.4本项目无未中标方案补偿。
        9.5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江北新区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211号基因大厦A栋6楼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5050557263
        传 真: 025-86987998
        电子邮箱: lina3@cntci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