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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Y240004-04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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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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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奥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N0.2023G88地块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邺发改备[2024]2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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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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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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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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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主体建筑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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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_建邺区 建邺区兴隆街道应天大街以北、经一路以东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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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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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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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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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工期要求: 8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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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8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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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幕墙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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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N0.2023G88地块主体建筑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总建筑面积约374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400㎡,地下建筑面积约11000 ㎡,地上17层,地下 1层,高度 57.55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4688.63㎡,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消防、幕墙、室外附属(给排水)等工程施工,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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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25895 m2;层数:17 m;高度:55.85 m;台数:12 台;建筑面积:37400 m2;建筑物层数:17 层;其中地上层数:17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57.55 m;其中地下室面积:11000 m2;造价:28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4688.63 m2;幢数:7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土石方量:79662 m3;幕墙面积:35200 m2;幕墙高度:57.55 m;门:1309 樘;窗:1199 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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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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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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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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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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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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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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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从2024年10月22日0时0分到 2024年10月28日23时59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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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1-04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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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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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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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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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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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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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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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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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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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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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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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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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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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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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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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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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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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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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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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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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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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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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4月-2024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9、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10、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1、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2、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3、本项目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5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14、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各投标申请人合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9名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取消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5、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15.1、类似工程业绩(满分25分) 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工程(须含装配式)施工业绩(公共建筑、厂房、仓储等除外)。有1个得25分。满分25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15.2、企业信誉(20分) 企业具有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AAA级及以上资信(信用或信誉)等级证书的得20分,AA级资信(信用或信誉)等级证书的得15分,A级资信(信用或信誉)等级证书的得 10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5.3、认证体系(满分18分) 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6分,没有不得分。②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6分,没有不得分。③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5.4、工程奖项(满分22分) 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奖项的,有一个得11分;获得过市优奖项的,有一个得5.5分。 注:(1)本次奖项限评2个奖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一次,满分22分,最高得22分,不重复计分。获奖的工程项目,必须为投标人承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布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缺一则不予得分。(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2)本办法中的 “省优”奖项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市优”奖项包括: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 (3)获奖有效期是指: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省优工程有效期为2年,市优工程有效期为1年。获奖时间以发证或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自资格预审截止时间起往前推算。 8.15.5、拟派项自负责人进行答辩(1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供2道题,出题范围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拟定工程管理、技术难点等。按照答辩的质量,每题得分为优:7.5分、良:6.75分、中:6分、差:5.25分、无:0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不得分)。 8.16、本项目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为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述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面积大的优先;2)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若有限数量制评分中的工程奖项得分相同的,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选代表以抽签的方式确认排名。 8.1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和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18、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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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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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奥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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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南京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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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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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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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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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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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谢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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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罗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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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8646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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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89593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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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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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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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08196bf6-d043-4bbd-b41f-1a9e23962657&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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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4c1AspGTGdIWzSbzI9mRO61ic0LNk0dW7HWfy7kemoGp5ADwxxo8iyCtUxTF0W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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