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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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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生产准备车间及配套用房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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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无锡分公司生产准备车间及配套用房(项目名称)已由无锡惠山区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备案证号 惠山发改备[2018]1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惠山经济开发区惠际路86号 2.1.2 建设规模: 建筑物层数(最大):1层;标段合同估算价:6800.00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33600.00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13.15米;单跨跨度(最大):24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33600平方米;包含生产准备车间。 2.1.3 合同估算价: 68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2019年03月24日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钢结构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含生产准备车间,总建筑面积:33600平方米。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工业厂房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需上传至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中。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15年9月17日起至2018年9月17日,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日期为准。
自2016/9/1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7/9/1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8/6/1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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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09月17日 9:00 时至2018年09月21日 16:00 时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截止时间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08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 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500号 | 地 址: | 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214000 |
| 联 系 人: | 冉国强 | 联 系 人: | 袁工、林工 |
| 电 话: |
| 电 话: | 0510-85886808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0-85886808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wxzt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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