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锦城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3010319002533 | 项目名称 | 新沂市锦城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3010319002533002001; | 标段名称 | 新沂市锦城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7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8月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新沂市锦城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沂市锦城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已由新沂市经济发展局 以新经核【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市锦城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沂市临沭路东、徐海路北、铁路南、沭河西; 2.1.2 建设规模:新建3栋17层住宅、2栋3层商业用房,1栋1层配电室及附属工程,新增建筑面积38476.48㎡,建筑总高度50.7米; 2.1.3 合同估算价:121309716.67元; 2.1.4 工期要求:72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住宅、商业用房、配电室及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
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自 2017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 自 2018 年07 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自2019 年04 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 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等级为 B 级及以上。(a.企业信用报告为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b. 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请查阅“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xyggzyjy.com/index/index.html]“备案征信服务机构”专栏;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67025912)。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 37 号发改委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申请人采 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把银行保函与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同时递交,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拾 万元。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0192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7 月16 日至 2019年08 月07 日 09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08 月07 日 09时 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沂市华厦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钟吾南路 17 号城投大厦 地 址:新沂市物流中心西区五号楼五层 邮 编:221400 邮 编:221400 联系人: 王 雷 联系人:臧家正 电 话:051688979093 电 话: 0516-88986362
2019年 07月16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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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新沂市锦城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沂市锦城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已由新沂市经济发展局 以新经核【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市锦城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沂市临沭路东、徐海路北、铁路南、沭河西; 2.1.2 建设规模:新建3栋17层住宅、2栋3层商业用房,1栋1层配电室及附属工程,新增建筑面积38476.48㎡,建筑总高度50.7米; 2.1.3 合同估算价:121309716.67元; 2.1.4 工期要求:72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住宅、商业用房、配电室及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
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自 2017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 自 2018 年07 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自2019 年04 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 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等级为 B 级及以上。(a.企业信用报告为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b. 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请查阅“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xyggzyjy.com/index/index.html]“备案征信服务机构”专栏;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67025912)。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 37 号发改委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申请人采 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把银行保函与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同时递交,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拾 万元。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0192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7 月16 日至 2019年08 月07 日 09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08 月07 日 09时 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沂市华厦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钟吾南路 17 号城投大厦 地 址:新沂市物流中心西区五号楼五层 邮 编:221400 邮 编:221400 联系人: 王 雷 联系人:臧家正 电 话:051688979093 电 话: 0516-88986362
2019年 07月16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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