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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9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5010304002784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项目
标段编号E3205010304002784003003;标段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第二批)Ⅷ-TS-10标;
公告开始时间2019年9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9年10月21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第二批)、7号线(首批)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第二批)、7号线(首批)工程土建施工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及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

2.1.2建设规模:7号线:线路全长29.6km,设25座车站、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25个盾构区间;8号线:线路全长35.6km,全部为地下线,设28座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2座。

2.1.3工期要求:7号线:170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日竣工日期: 2024年7月1日;8号线:16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日竣工日期: 2024年5月30日。

2.1.4. 本招标工程共分 5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备注

0001

Ⅷ-TS-02标

 

1.地下车站:虎殿路站、虎丘湿地公园站。

2.盾构区间:金业街站~虎殿路站区间、三角咀出入场线盾构及明挖区间、虎殿路站~虎丘湿地公园站区间。

9433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铁路工程一级,或建筑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公路工程一级

0002

Ⅷ-TS-05标

 

1.地下车站:徐阳路站、济学路站、中间风井。

2.盾构区间:相城区行政中心南站~徐阳路站区间、徐阳路站~济学路站区间、济学路站~中间风井区间、中间风井~和顺路站区间。

86509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铁路工程一级,或建筑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公路工程一级

0003

Ⅷ-TS-10标

 

1.地下车站:仁爱路站、松涛街站。

2.盾构区间:东延路站~仁爱路站区间、仁爱路站~松涛街站区间。

63608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铁路工程一级,或建筑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公路工程一级

0004

Ⅶ-TS-07标

 

1.地下车站:群星二路林家潭路站、郭巷站

2.盾构区间:群星二路站~林家潭路站区间、林家潭路站~郭巷站区间、郭巷站~尹中路南站区间。

11348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铁路工程一级,或建筑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公路工程一级

0005

Ⅶ-TS-08标

 

1.地下车站:尹中路南站、澄湖东路站、枫津路站、红庄站(已建好,涉及部分改造)。

2.盾构区间:尹中路南站~澄湖东路站区间、澄湖东路站~枫津路站区间、枫津路站~红庄站区间。

12305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铁路工程一级,或建筑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公路工程一级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2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三)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合格条件如下:

1、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要求:

具有铁路工程一级,或建筑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B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指:

  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盾构成功施工业绩;

  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下两层及以上车站成功施工业绩;

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上述①和②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此业绩必须为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的业绩)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五)其他条件:盾构机需自有,除7号线枫津路站至红庄站应满足管片外径6.2m的隧道施工要求外,其余应满足管片外径6.6m的隧道施工要求,提供购买发票、合同(2016年9月1日以后购买)或采购意向书;如盾构机出厂直径不满足要求须附盾构机改造证明文件或改造意向书。

各标段盾构机需求如下:Ⅶ-TS-073台、Ⅶ-TS-083台、Ⅷ-TS-02标4台、Ⅷ-TS-05标4台、Ⅷ-TS-10标2台。

(六)具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苏住建规【2011】1号、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八)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0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5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时递交即报名)时间地点:请申请人于 2019/10/21上午 9:00:00 至 2019/10/21上午 9:30: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最终报名情况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申请文件为准。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项目概况:

7号线整体呈南北走向,连接了相城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等多个城市中心,全线与多条线路换乘,是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的骨干线路;串联高铁苏州北站、高铁新城、相城区核心区、园区湖西核心区、娄葑、吴中区中心、越溪、吴中太湖新城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是古城东侧重要的南北客流通道,强化了湖西核心区(CBD)与高铁新城、太湖新城与之间的联系,也是高铁苏州北站客流的重要集散线路。7号线(莫阳~红庄)长约29.6km,全地下敷设,全线设站25座(不含红庄站),其中换乘站8座(不含红庄站),全线设一段一场,车辆段由原4号线支线天鹅荡停车场向东扩建而成,于起点御窑路西侧新建莫阳停车场。本期工程设2座主变电站,分别为赏湖主变电站(与2号线共享),在蠡塘河路站西南角新建蠡塘河主变电站。

8号线是为古城外围从西北到东南的骨干线路,连接了高新区、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等多个城市中心,与3号线一起发挥线网的组合环线功能;同时其连接了园区湖东的城铁商务区、园区CWD、科教创新区,是湖东地区的南北向骨干线。8号线工程(西津桥站~车坊站)线路全长35.6km,全部为地下线,设28座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2座。设置一段一场,分别为镬底湖车辆段及三角咀停车场。设置主变电站3,为跨阳路主变、金业街主变、桑田岛主变,其中金业街主变、桑田岛主变与6号线共用;跨阳路主变位于星港街、沪宁铁路围城地块内。

本次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的车站、区间、出入段土建施工(含接地网施工)、土方运输工作等内容。除7号线枫津路站至红庄站管片外径为6.2m外,其余管片外径为6.6m。

(二)、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递交资审材料。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

2、附件资料:

(1)独立法人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B证复印件,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证明等)
(4)盾构机的来源及落实情况(证明材料一般为购买发票、合同,或购买意向书、盾构机改造证明文件或改造意向书等);

(5)企业评优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与业主(轨道集团或建设分公司)出具的开通证明材料为准)、获奖项目满足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若合同如法体现则相关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递交资审材料。申请两个标段的,可以合并提交一套(一正一副)资审文件,但需在文件中明确所申请标段名称。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无需核查原件,采用书面资审文件内容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业绩内容相互核查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独立法人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
(3)项目经理证书、安全B证;

(4)盾构机的来源及落实情况(证明材料一般为购买发票、合同,或购买意向书、盾构机改造证明文件或改造意向书等);

(5)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上述(1)~(5)项材料以书面提交的资审材料为准。

(6)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证明等);
(7)企业评优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与业主(轨道集团或建设分公司)出具的开通证明材料为准)、获奖项目满足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若合同如法体现相关内容则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获奖证书或文件。

上述(6)~(7)项材料以书面提交的资审材料内容与网上公示业绩内容进行核查,(6)、(7)项证明材料中,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公示业绩材料应保持一致,其中有任一处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或不得分。

(四)每个标段,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9家,重发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分排名确定前9名入围。

 

(五)本项目,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批次投标,最多允许选择2个标段参加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优先中报价高的标段)。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六)8号线、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共分四批次进行招标,每批次只能中一个标段,但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所有投标人最多允许在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区间土建施工标段(不含车辆段、控制中心)中累计中2个标段,且在S1线、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车站、区间土建施工标段(不含车辆段、控制中心)中最多累计中标3个标段(含联合体标段,指联合体牵头方)。同一项目负责人在4条线路所有车站、区间土建施工标段中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同一主要投标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名,生产副经理2名、项目总工1名、安全总监1名)在4条线路所有车站、区间土建施工标段中不能兼职,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慎重安排。

(七)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结果为准。
(八)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内容及参照标准:
1.
承担的类似工程情况:3年内(以开通试运营时间为准(201671日(含)至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以合同与业主(轨道集团或建设分公司)出具的开通证明材料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每一项得2分,限评6个,最多得12分;
2.
承担过类似工程含或有盾构工程的其他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有一项得5分,每增加一项得2分,限评2项,最多得7分;
3.
承担的类似工程获“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或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颁发的 “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情况:有一项得2分,每增加一项得1分,限评2项,最多得3分;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苏州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安装装修工程及机电工程施工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的一个日历年内,发生以下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进行扣分:A、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次造成2人死亡的,扣3分。B、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次造成1人死亡的,扣2分。C、发生下列安全事故事件时,每一起扣减1分:I、施工造成燃气管破裂;II、周边建(构)筑物变形严重造成16户(含)以上居民无法居住;III、因施工原因阻断周边道路单向交通6小时(含)以上;IV、施工现场或生活办公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60平米(含)以上;
5
、说明:
1
)、本条优选评分的“类似工程”:指本公告合格条件中所述的①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盾构成功施工业绩、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下两层及以上车站成功施工业绩中任一业绩;
2
)、奖项年限以首次发布公告起始日进行反推,奖项有效期按获奖发文或证书为准,国优3年,同一项目只能限评一个奖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及“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有效期为3”。

(九)重要告知:

1、网上公示类似业绩、奖项将采取业绩预公示的模式,各投标单位应先登录进投标人业绩库进行维护录入,完成之后业绩将发布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建设工程-业绩公示栏目,各单位应对自行录入公示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负责,具体操作过程请查看附件操作手册《参与轨道交通项目投标”业绩公示操作指南》(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1a428ce6-2c92-488d-b859-ffea0fa2a4c3&categoryNum=006003)。

2、请投标人尽早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完成业绩录入及公示,业绩需在资审日期前3日在业绩公示栏目发布公示,资格预审递交截止时间3日内(含3日)的公示业绩在资格审查时不予认可(即业绩公示需满足3日的公示时间,具体时间认定以“发布时间”为准,即:本项目资审日期为10月21日,则满足要求的业绩应为网站上业绩公示栏中“发布时间”为“10月17”及之前日期的公示业绩)。因未按规定提前公示而引起的资格预审不合格或业绩评审不得分等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自行录入的业绩一经公示,不得自行删除、修改、撤回,请投标人谨慎录入公示业绩内容,确保相关信息、附件全面真实有效、并能反映公告资格条件及评优得分所需的所有内容。

4、投标人公示的业绩如存在弄虚作假,相关情况将报建设主管部门认定,采用弄虚作假业绩进行投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可能承担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弄虚作假的责任]予以处罚的风险。

5、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CA相关问题等参见《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f95c51f-7d81-4673-a454-e8eb9a4b64eb&categoryNum=006003)。

 

(十)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苏州轨道交通网“www.sz-mtr.com”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91912
 
联系人: 徐秀萍 、顾凡     传真: 0512-69899100     

电话: 0512-69899102     0512-69899103
 
邮编: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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