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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中心(高邮)汽车科创园科研创新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2
中汽中心(高邮)汽车科创园科研创新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YS201908009项目名称中汽中心(高邮)汽车科创园科研创新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GYS201908009002;标段名称中汽中心(高邮)汽车科创园科研创新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公告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9年12月17日
工程类型工程监理
公告信息

中汽中心(高邮)汽车科创园科研创新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汽中心(高邮)汽车科创园科研创新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邮发改【2019】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嘉联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邮市卸甲镇

2.2 工程规模约3.0万平方米实验用房建设(含设备安装)及配套实验路工程建设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医疗中心、地下车库、门卫的土建、安装工程及绿化、道路、停车场等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建设内容为综合试验室一(汽车NVH&BSR研发平台、整车零部件及材料耐候性实验仓、ADAS半实物仿真实验室等)、综合试验室二(包括底盘耐久性能采集系统、新能源汽车整车热管理部分试验室、新能源电控系统试验室等)、智能网联试验室、涉氢试验室(包括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试验室等)、动力站房、加油站、消防水泵房、门卫等辅助设施;约98000平方米智能网联+NVH试验路建设。

2.4 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费约180万元(工程造价约30000万元,设备约40000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监理综合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3人,主导专业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配套专业2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上述专业认定以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人数:3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的相关规定;2、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名下多个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19年9月至2019年11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

1、外地企业在资格预审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本项目项目编码为3210841908150101,外地企业来扬备案采用该编码进行备案,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总分值100

投标报价:35分,监理大纲:20分,项目管理机构:30分(总监素质:7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与服务承诺:18分,总监答辩:5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信用分:10分(其中投标单位信用分7分,投标总监信用分3分)。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7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6.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14:30

6.2各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12月23日14:30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资审文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请于2019年12月23日14:30之前到达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如不参加,视同对资审结果的认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嘉联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卸甲镇                 地    址:高邮市文游南路1-22#

邮    编:225600                       邮    编:225600                     

联 系 人:郭志明                       联 系 人:张士平                    

电    话:13901449331                  电    话:0514-84683793   1332814225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zxingyu@163.com           

 

 2019 12 12 日 

 

 

相关附件
中汽中心(高邮)汽车科创园科研创新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保证金缴退说明.doc
资审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