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实验中学城南校区及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EPC总承包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3535 | 项目名称 | 泗阳实验中学城南校区及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EPC总承包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3535001001 | 标段名称 | 泗阳中学南校区及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EPC总承包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12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12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泗阳中学南校区及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EPC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535001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泗阳中学南校区及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泗发改核[2019]43号和泗发改投[2019]1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阳城南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1)泗阳中学南校区位于泗阳城南植物园西南侧,水杉大道与泗棉路间、桃源南路西侧; (2)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位于泗阳县水杉大道西延段北侧、废黄河南侧(原老年公寓内)。 2.1.2建设规模: (1)泗阳中学南校区,占地面积87710.48平方米,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55530.46平方米,拟建高初中教学楼、实验综合楼、报告厅、体育馆、宿舍楼、餐厅、传达室、体育室内外看台、水泵房、地下人防建筑、配电房及400米标准操场、室内外篮球场、室外排球场、体育器械场地和道路、景观绿化、亮化等。具体详见“建筑方案设计”; (2)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占地面积30794.0平方米,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30156平方米,拟建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配套用房及道路、地上立体停车场、景观绿化、亮化等。具体详见“方案设计”。 2.1.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叁亿肆仟壹佰万元整(¥:3410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控制价。 2.1.4工期要求: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图纸设计、修改、审查时间包含在本工期要求内)。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纸必须通过图审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查,并符合国家、江苏省、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绿化养护等级:Ⅱ级。 (4)绿化管养时间:两年。 2.1.6创建目标:创“扬子杯”优质工程。 2.1.7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月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80%;审计完成付至审定价97%;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付清余款。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招标内容包括: 2.2.1.1泗阳中学南校区 (1)建筑工程〔桩基(含试桩)、基础、土建工程〕; (2)人防工程(设计、施工任务不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3)室内外装修及各功能教室(比如体育馆、实验室、舞蹈室、报告厅等为实现教育功能所必须的)专业工程装修; (4)电气工程(建筑物内强、弱电及其布管布线、灯具照明、开关插座、防雷接地、桥架、及相应的变(输)配电设备等); (5)电力电气工程(含配电房、电力部门主干线至配电房和变电所、公建用电、变电所(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等)、及室外所有电力管网和变(输)配电设备; (6)室内给排水,满足所有使用功能要求的生活给水系统(含纯净水系统)、雨污水系统、冷热水系统、太阳能及其管道敷设(含保温)、给排水管道敷设(含保温)、生活水箱(含保温及连接配件)及卫生洁具购置安装,及其他相关管网和设备; (7)消防及消防水系统(含泵房、消防水池、消防喷淋、消防联动、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及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8)空调工程、新风及通风防排烟系统,及相关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9)室内外弱电系统(含通信、综合布线系统、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校园广播系统、报告厅灯光音响及室内LED室内屏,会议室的音响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及上述全部内容所包含的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10)室内外有线电视管网及其设备; (11)配套的室外给排水、雨污管网、道路(含校园南侧配套20米宽,600米长道路)、标识标线、绿化种植、景观、铺装、小品构造、及其配套工程; (12)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 (13)围墙、大门; (14)电梯购置安装; (15)室内外天然气管网及其设备(含燃气初装费用); (16)绿色建筑专业工程(含雨水回收、太阳能等); (17)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相关内容; (18)工程检测费用(桩基检测、基础静载、材料检测、消防检测、沉降观测、工艺试验、实体检测、热工检测、环境检测、能效测评等)等,噪声污染费及渣土转运费、规划测绘费及办理相关证件(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的费用等主管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19)上述红线范围内相应管线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位置等附属工程。 2.2.1.2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 (1)建筑工程〔桩基(含试桩)、基础、土建工程〕; (2)门诊楼、医技楼、病房楼室内外装修及各科室功能性专业工程装修; (3)特殊要求科室、中心供氧系统、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新生儿室、ICU室、高压氧舱、智慧医院系统设计与施工(含空调净化设计与采购)、病房传呼系统等专业装修工程(不含设备); (4)电气工程(建筑物内强、弱电及其布管布线、灯具照明、开关插座、防雷接地、桥架、及相应的变(输)配电设备等); (5)电力电气工程(含配电房、电力部门主干线至配电房和变电所、公建用电、变电所(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等)、及室外所有电力管网和变(输)配电设备; (6)室内给排水,满足所有使用功能要求的生活给水系统(含净水系统)、雨污水系统、冷热水系统、太阳能及其管道敷设(含保温)、给排水管道敷设(含保温)、生活水箱(含保温及连接配件)及卫生洁具购置安装,及其他相关管网和设备; (7)消防及消防水系统(含泵房、消防水池、消防喷淋、消防联动、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及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8)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含污水处理站,及相关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9)空调工程、新风及通风防排烟系统,及相关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10)室内外弱电系统(含通信、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广播系统、会议室的音响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及上述全部内容所包含的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11)室内外有线电视管网及其设备; (12)配套的室外给排水、雨污管网、道路(含急诊楼周围道路原规模拆建)、标识标线、绿化种植、景观、铺装、小品构造、及其配套工程; (13)室内外供热系统(含锅炉房、4吨锅炉2个,2吨锅炉1个,及相关管网和其他必须设备); (14)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 (15)围墙、大门; (16)电梯购置安装; (17)室内外天然气管网及其设备(含燃气初装费用); (18)绿色建筑专业工程(含污水回收、太阳能等); (19)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相关内容; (20)工程检测费用(桩基检测、基础静载、材料检测、消防检测、沉降观测、工艺试验、实体检测、热工检测、环境检测、能效测评等)等,噪声污染费及渣土转运费、规划测绘费及办理相关证件(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的费用等主管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21)上述红线范围内相应管线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位置等附属工程。 2.2.2投标人中标后,须完成2.2.1中要求的全部内容的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费用,同时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和招标文件与本合同要求的其他资料。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 ①对学校、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筑物的土建、安装施工图的深化设计; ②工程其他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 ③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 ④必要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含专家评审费); ⑤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招标人与投标人认为的必须的工作。 凡涉及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所产生的设计费及其施工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项目中涉及强电工程设计及其施工,必须通过供电公司验收,所产生的设计费、材料费(主要设备元器件由原厂生产,且提供查询依据,同时必须经过供电部门认可)及其施工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均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项目中涉及供水工程设计及其施工,必须通过水务部门验收,所产生的设计费、材料费(主要设备元器件由原厂生产,且提供查询依据,同时必须经过水务部门认可)及其施工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2)中标后,在工程施工前,向招标人汇报“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工程全部内容的详细说明、设备方案等”内容以及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项目内容或手续中有“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的”,还须报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并根据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3)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4)按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的施工图纸进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完成本工程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物品采购、安装与调试,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装修和装修中的消防工程必须通过消防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项目移交,综合验收合格取得综合验收合格证明,且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施工所使用的主材(主材的名称及规格由发包人确定)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场并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关工程款。 (5)负责本工程红线内水、电、路、气、消防、智能化、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含相关措施项目专业工程)工程设计及施工,以及其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连接(中标后,中标人须完成上述内容在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及红线以外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连接,其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负责工程实施场地附着物(包括原有建筑、试桩破碎拆除,以及原有建筑垃圾清运)清理运输(如有)。 (7)负责工程现场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设计和施工,及现场七通一平实施(如工程需要)。 (8)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评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如下: 5.2.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类别之一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5.2.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投标人如只有施工资质,其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其须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其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其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2.3在2016年11月1日以来(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有单项合同价在2.0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住宅小区)EPC项目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 上述要求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中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需经招标监管单位备案,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如缺一样,视为投标人无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出上述内容的,也视投标人无类似业绩。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无论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是联合体牵头人或是联合体成员,均视为本次投标资格审查有效业绩。 5.3投标人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投标人如具有施工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6.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9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5.10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和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现投标人或中标人有假借别人资质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并报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5.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2019年12月18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6.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7、 投标文件的提交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月15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招标人:泗阳城南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城南商务中心 联系人:吴浩 电 话:152528765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东方现代城北大门西侧 联系人:丁岩 电 话:13357856081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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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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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中学南校区及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EPC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535001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泗阳中学南校区及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泗发改核[2019]43号和泗发改投[2019]1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阳城南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1)泗阳中学南校区位于泗阳城南植物园西南侧,水杉大道与泗棉路间、桃源南路西侧; (2)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位于泗阳县水杉大道西延段北侧、废黄河南侧(原老年公寓内)。 2.1.2建设规模: (1)泗阳中学南校区,占地面积87710.48平方米,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55530.46平方米,拟建高初中教学楼、实验综合楼、报告厅、体育馆、宿舍楼、餐厅、传达室、体育室内外看台、水泵房、地下人防建筑、配电房及400米标准操场、室内外篮球场、室外排球场、体育器械场地和道路、景观绿化、亮化等。具体详见“建筑方案设计”; (2)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占地面积30794.0平方米,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30156平方米,拟建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配套用房及道路、地上立体停车场、景观绿化、亮化等。具体详见“方案设计”。 2.1.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叁亿肆仟壹佰万元整(¥:3410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控制价。 2.1.4工期要求: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图纸设计、修改、审查时间包含在本工期要求内)。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纸必须通过图审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查,并符合国家、江苏省、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绿化养护等级:Ⅱ级。 (4)绿化管养时间:两年。 2.1.6创建目标:创“扬子杯”优质工程。 2.1.7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月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5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80%;审计完成付至审定价97%;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付清余款。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招标内容包括: 2.2.1.1泗阳中学南校区 (1)建筑工程〔桩基(含试桩)、基础、土建工程〕; (2)人防工程(设计、施工任务不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3)室内外装修及各功能教室(比如体育馆、实验室、舞蹈室、报告厅等为实现教育功能所必须的)专业工程装修; (4)电气工程(建筑物内强、弱电及其布管布线、灯具照明、开关插座、防雷接地、桥架、及相应的变(输)配电设备等); (5)电力电气工程(含配电房、电力部门主干线至配电房和变电所、公建用电、变电所(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等)、及室外所有电力管网和变(输)配电设备; (6)室内给排水,满足所有使用功能要求的生活给水系统(含纯净水系统)、雨污水系统、冷热水系统、太阳能及其管道敷设(含保温)、给排水管道敷设(含保温)、生活水箱(含保温及连接配件)及卫生洁具购置安装,及其他相关管网和设备; (7)消防及消防水系统(含泵房、消防水池、消防喷淋、消防联动、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及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8)空调工程、新风及通风防排烟系统,及相关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9)室内外弱电系统(含通信、综合布线系统、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校园广播系统、报告厅灯光音响及室内LED室内屏,会议室的音响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及上述全部内容所包含的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10)室内外有线电视管网及其设备; (11)配套的室外给排水、雨污管网、道路(含校园南侧配套20米宽,600米长道路)、标识标线、绿化种植、景观、铺装、小品构造、及其配套工程; (12)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 (13)围墙、大门; (14)电梯购置安装; (15)室内外天然气管网及其设备(含燃气初装费用); (16)绿色建筑专业工程(含雨水回收、太阳能等); (17)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相关内容; (18)工程检测费用(桩基检测、基础静载、材料检测、消防检测、沉降观测、工艺试验、实体检测、热工检测、环境检测、能效测评等)等,噪声污染费及渣土转运费、规划测绘费及办理相关证件(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的费用等主管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19)上述红线范围内相应管线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位置等附属工程。 2.2.1.2泗阳县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 (1)建筑工程〔桩基(含试桩)、基础、土建工程〕; (2)门诊楼、医技楼、病房楼室内外装修及各科室功能性专业工程装修; (3)特殊要求科室、中心供氧系统、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新生儿室、ICU室、高压氧舱、智慧医院系统设计与施工(含空调净化设计与采购)、病房传呼系统等专业装修工程(不含设备); (4)电气工程(建筑物内强、弱电及其布管布线、灯具照明、开关插座、防雷接地、桥架、及相应的变(输)配电设备等); (5)电力电气工程(含配电房、电力部门主干线至配电房和变电所、公建用电、变电所(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等)、及室外所有电力管网和变(输)配电设备; (6)室内给排水,满足所有使用功能要求的生活给水系统(含净水系统)、雨污水系统、冷热水系统、太阳能及其管道敷设(含保温)、给排水管道敷设(含保温)、生活水箱(含保温及连接配件)及卫生洁具购置安装,及其他相关管网和设备; (7)消防及消防水系统(含泵房、消防水池、消防喷淋、消防联动、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及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8)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含污水处理站,及相关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9)空调工程、新风及通风防排烟系统,及相关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10)室内外弱电系统(含通信、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广播系统、会议室的音响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及上述全部内容所包含的室内外相应管网和设备); (11)室内外有线电视管网及其设备; (12)配套的室外给排水、雨污管网、道路(含急诊楼周围道路原规模拆建)、标识标线、绿化种植、景观、铺装、小品构造、及其配套工程; (13)室内外供热系统(含锅炉房、4吨锅炉2个,2吨锅炉1个,及相关管网和其他必须设备); (14)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 (15)围墙、大门; (16)电梯购置安装; (17)室内外天然气管网及其设备(含燃气初装费用); (18)绿色建筑专业工程(含污水回收、太阳能等); (19)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相关内容; (20)工程检测费用(桩基检测、基础静载、材料检测、消防检测、沉降观测、工艺试验、实体检测、热工检测、环境检测、能效测评等)等,噪声污染费及渣土转运费、规划测绘费及办理相关证件(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的费用等主管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21)上述红线范围内相应管线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位置等附属工程。 2.2.2投标人中标后,须完成2.2.1中要求的全部内容的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费用,同时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和招标文件与本合同要求的其他资料。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 ①对学校、运南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筑物的土建、安装施工图的深化设计; ②工程其他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 ③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 ④必要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含专家评审费); ⑤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招标人与投标人认为的必须的工作。 凡涉及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所产生的设计费及其施工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项目中涉及强电工程设计及其施工,必须通过供电公司验收,所产生的设计费、材料费(主要设备元器件由原厂生产,且提供查询依据,同时必须经过供电部门认可)及其施工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均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项目中涉及供水工程设计及其施工,必须通过水务部门验收,所产生的设计费、材料费(主要设备元器件由原厂生产,且提供查询依据,同时必须经过水务部门认可)及其施工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2)中标后,在工程施工前,向招标人汇报“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工程全部内容的详细说明、设备方案等”内容以及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项目内容或手续中有“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的”,还须报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并根据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3)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4)按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的施工图纸进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完成本工程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物品采购、安装与调试,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装修和装修中的消防工程必须通过消防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项目移交,综合验收合格取得综合验收合格证明,且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施工所使用的主材(主材的名称及规格由发包人确定)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场并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关工程款。 (5)负责本工程红线内水、电、路、气、消防、智能化、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含相关措施项目专业工程)工程设计及施工,以及其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连接(中标后,中标人须完成上述内容在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及红线以外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连接,其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负责工程实施场地附着物(包括原有建筑、试桩破碎拆除,以及原有建筑垃圾清运)清理运输(如有)。 (7)负责工程现场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设计和施工,及现场七通一平实施(如工程需要)。 (8)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评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如下: 5.2.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类别之一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5.2.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投标人如只有施工资质,其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其须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其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其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2.3在2016年11月1日以来(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有单项合同价在2.0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住宅小区)EPC项目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 上述要求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中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需经招标监管单位备案,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如缺一样,视为投标人无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出上述内容的,也视投标人无类似业绩。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无论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是联合体牵头人或是联合体成员,均视为本次投标资格审查有效业绩。 5.3投标人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投标人如具有施工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6.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9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5.10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和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现投标人或中标人有假借别人资质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并报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5.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2019年12月18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6.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7、 投标文件的提交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月15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招标人:泗阳城南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城南商务中心 联系人:吴浩 电 话:152528765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东方现代城北大门西侧 联系人:丁岩 电 话:13357856081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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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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