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 |
惠山新城中央景观带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标段(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惠山新城中央景观带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惠山新城中央景观带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开行审投[2020]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开发区惠山大道与堰新路交界处 |
2.1.2 建设规模:该标段为一期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现状景观改造提升,对现状植物尽量利用保留,实施部分总面积约23870平方米,其中堰新路入口面积20380平方米,惠山大道入口面积3490平方米,本次景观改造面积约10130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约1374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绿化景观、硬质铺装、亮化照明、给水 |
2.1.3 合同估算价:1010.0万元 |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1月20日,竣工日期:2021年04月20日 |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景观、绿化、亮化工程的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2018/12/28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12/2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09/2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 9:00 时至2021年01月05日 16:00 时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截止时间 | |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5日9时30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资格审查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评标方法 | | | |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 | 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地址: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89号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幢 | 邮编: | | 邮编: | 214000 | 联系人: | 焦峰 | 联系人: | 张星、杨亚丁 | 电话: | 0510-83591533 | 电话: | 0510-85013684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bjjzdw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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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