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1028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741 | 项目名称 | R21028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741009001 | 标段名称 | 城北大道南、天华路北、深南路西(R21028、R21029)地块智能化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城北大道南、天华路北、深南路西(R21028、R21029)地块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城北大道南、天华路北、深南路西(R21028、R21029)地块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五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城北大道南、天华路北、深南路西 2.1.2建设规模:共一个标段,约1300万元。 2.1.3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智能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包括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家庭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周界防越报警系统、一卡通系统、机房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室外管网系统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截至开标当天应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8 日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2023 年 10月 7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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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城北大道南、天华路北、深南路西(R21028、R21029)地块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城北大道南、天华路北、深南路西(R21028、R21029)地块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五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城北大道南、天华路北、深南路西 2.1.2建设规模:共一个标段,约1300万元。 2.1.3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智能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包括安防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家庭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周界防越报警系统、一卡通系统、机房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室外管网系统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截至开标当天应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8 日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2023 年 10月 7 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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