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4.00 分
技术响应:26.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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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5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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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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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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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0~4.00) |
对招标文件中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充分、透彻,目标阐述清晰,能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充分、透彻,目标阐述清晰全面的得4分;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较充分、较透彻,目标阐述较清晰的得3.5分;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一般,目标阐述一般的得3.0分;投标人对设备技术要求、参数及整体功能情况等理解不充分、不透彻,目标阐述不清晰的得2.8分;未提供不得分。 | 4.00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0~22.00) |
投标设备技术规格、参数等标准指标的响应程度: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22分: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为重要参数,对这些重要参数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则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标注“▲”需如实填写所投产品参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逐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同负偏差。) | 22.0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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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信用因素 (0~3.00) |
信用等级满分为3分,其中AAA级及以上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 3.00 |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 (0~2.00)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满分2分,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 2.0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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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方案 (0~4.00) |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如免费质保期、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人员培训方案等)综合评分。提供的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内容全面、故障解决方案、培训方案可行的,得4分;提供的服务体系比较完善、服务内容较好、故障解决方案、培训方案比较可行的,得3.6分;提供的服务体系一般、服务内容良好、故障解决方案、培训方案一般的,得3.2分;提供的服务体系较差、服务内容不全面、故障解决方案、培训方案针对性差的,得2.8分;未提供不得分。 | 4.00 |
售后服务团队人员 (0~3.00) |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 2、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人,满分2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2024年10至2025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证书和社保人员一一对应,两者缺一不得分,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同时投标人还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 |
3.00 | ||
质保期 (0~3.00) |
质保期要求2年,每延长一年得1分,最多得3分,不延长不得分。(提供投标人盖章的免费质保承诺函,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0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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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0~10.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团队、计划进度、项目管理、设备安装方案、调试大纲、办公专网(公安网、视频网、设备网)对接方案以及验收方案的科学有效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提供的方案详细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分;提供的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9分;提供的方案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8分;提供的方案较差,缺乏针对性的,得7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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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的业绩 (0~5.00) |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3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信息设备或智能化设备供货业绩(不包含厂房、住宅、轨道交通),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合同须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否则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材料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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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招标人: |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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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韩文龙 | 联系人: | 姜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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