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招标投标云网 南京招标投标协会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货物资源
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南侧地块保障房二期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21-12-01

资格预审

编号:NJHW-200160-4

1. 招标条件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南京金桥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南侧地块保障房二期项目所需变配电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栖发改字[2016]186号

 项目名称:

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南侧地块保障房二期项目

 项目地点:

迈皋桥创业园南侧地块

 标段名称:

变配电设备采购

 招标内容及规格:

居配电工程所需变配电设备、材料采购

 招标数量:

一批

 交货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

混合

 合同估算价:

3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6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体系证书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②其他条件:
(3)业绩要求: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投标人须提供 2018-01-01 至 2021-11-30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与本次招标同类配电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 3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项目单项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②其他条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其他条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职称: 及以上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至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其他条件:无
(6)信用要求(须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保证充分竞争):
信用等级为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180.101.234.23:666/jscsomis/iframe/fwjglmy.htm?flag=1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其他信用条件:提供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AAA及以上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其他要求: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其他条件:a、提供本次投标人的有关安装、质检、安监等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人员姓名、年龄、从事本专业的工龄、职称、资格证书及参加类似项目的经验情况,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具体任务等;b、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地不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文件或委托第三方售后的服务协议(租赁合同附出租人出租场地房屋产权证明),证明文件均以供应商库信息为准】; c、代理商投标时,对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作要求;d、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要求,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 2021-12-01 至 2021-12-08 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12-14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18-01-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4)其他: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国信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国信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7.3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且为资格预审,凡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资料,除注明以供应商库中挑选相应的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外,其余证明材料均以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金桥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科技研发基地寅春路18号-A203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楼2505室

邮编:

210000

邮编:

210000

联系人:

/

联系人:

徐婷

电话:

/

电话:

025-8320323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