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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市老旧路灯节能改造项目LED路灯灯具(灯头)采购
发布时间:2019-09-12

资格后审

编号:NJHW-190322-1

1. 招标条件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路灯管理处的委托,就其2019年南京市老旧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所需LED路灯灯具(灯头)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建审字[2019]147号

 项目名称:

2019年南京市老旧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

江东北路、江东中路、清凉门大街、草场门大街、新模范马路等23条道路

 标段名称:

LED路灯灯具(灯头)采购

 招标数量:

1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

 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之后的3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合同估算价:

107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度至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②其他条件:
(3)业绩要求: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投标人须提供 2017-01-01 至 2019-09-0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LED路灯灯具(灯头)的供货业绩(不包括景观亮化灯具、室内灯具的供货业绩)(投标人所签业绩产品品牌应与本次所投品牌一致)(提供的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时间、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②其他条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其他条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职称: 及以上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2019-02-01 至 2019-08-30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其他条件:
(6)信用要求:
有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南京招投标领域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 级及以上。
②其他条件:
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所投LED路灯灯具(灯头)须预留单灯控制接口,能与招标人现有单灯控制系统相连相通,接受其控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签字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b、投标人所投的LED路灯灯具(灯头)应至少有一份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QC标志认证试验报告及一份CQC认证证书,试验报告中须有蓝光检测的内容(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c、投标人所投的LED路灯灯具(灯头)应至少有一份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d、投标人须在南京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如不是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还需要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售后授权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上述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e、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诚实守信,没有出现过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不履约、不诚信的行为,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任何财务及经济纠纷(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签字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10-10 09:15 ,地点为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25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10-10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17-01-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4)其他: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JS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JS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用户入网业务向导”。
7.3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路灯管理处

代理机构: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虎踞路177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8楼

邮编:

210000

邮编:

210000

联系人:

曹工

联系人:

曹虎

电话:

025-83705339

电话:

1835186560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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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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